世上有一群父母,他们唯一的孩子却不幸离世,他们由此陷入常人无法想象的痛楚当中。

  

  为进一步做好失独家庭扶助工作,建立计划生育失独家庭长效扶助关怀机制,妥善解决这类家庭在生活保障、养老照料、大病医疗、精神慰藉等方面存在的困难,日前,《天津市关于建立计划生育失独家庭长效扶助关怀机制的实施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扶助范围

  计划生育失独家庭指纳入特别扶助制度的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计划生育失独家庭成员指纳入特别扶助制度的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女方年满49周岁;

  (三)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四)现无存活子女;

  (五)本人申请,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认定。

  重点任务

  聚焦计划生育失独家庭的特殊性,通过2至3年的时间,逐步建立健全面向计划生育失独家庭群体、涵盖“医、养、扶、慰”的“四位一体”扶助体系,使他们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弱有所扶、难有所帮、痛有所慰。

  扶助措施

  

  01

  经济扶助制度 

  1。一次性救助金制度。对计划生育失独家庭,发放一次性救助金。救助金标准为每人不低于5000元。一次性救助金每年9月30日前发放到位。

  2。特别扶助金制度。对计划生育失独家庭,发放特别扶助金,并按照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国家基础标准,适时调整我市标准。特别扶助金按月计算,每年发放一次,9月30日前发放到特别扶助对象个人储蓄账户。

  3。综合保障保险制度。为计划生育失独家庭成员(指纳入特别扶助制度的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购买综合保障保险,按照最高每人每年300元标准缴纳保费,保障范围包括住院护理、重大疾病、意外伤残、“120”救护、丧葬服务等。

  4。家庭收入核算特殊政策。对计划生育失独家庭,民政部门在审核其低保和低收入家庭救助资格时,应将其家庭收入按扣除城乡低保标准后计算人均收入。计划生育失独家庭依法依规获得的一次性救助金、特别扶助金、综合保障保险金等不计入家庭收入。

  5。依托天津市人口福利基金会专项基金,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公益慈善组织和个人参与,扩大基金规模和救助范围,用于解决失独家庭再生育以及突发特殊困难救助等。

  02

  医疗扶助制度 

  

  1。家庭医生。计划生育失独家庭成员优先享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不收取个人签约服务费。

  2。健康管理。为计划生育失独家庭成员建立健康档案,进行免费体检,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提供健康指导和慢性病防治咨询,对有医疗护理需求但行动不便的失独老年人(指年满60周岁的计划生育失独家庭成员)提供上门医疗护理服务。

  3。就医绿色通道。增加市级医院实行就医绿色通道定点医院的数量。各区至少有1家定点医院为失独老年人提供优先挂号、优先就医、优先交费、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便利服务。

  4。明确施行手术等医疗服务的签字程序。医疗机构在对计划生育失独家庭成员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如无法取得患者本人意见又无法取得患者家属或者关系人意见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实施。

  5。为失独家庭提供再生育服务。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有生育意愿的,鼓励其再生育,为其免费提供优生指导、孕期保健和取环、输卵(精)管复通等计划生育手术服务咨询;对确需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的,做好咨询指导工作,给予必要帮助。

  03

  养老保障制度 

  1。市级公办养老机构要将70周岁以上的失独老年人纳入优先入住保障范围,其中特困、失能、失智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的年龄可降低至60周岁。

  2。加强失独老年人居家养老照护工作。各区人民政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从事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企业)与失独老年人签订居家养老服务协议,为失独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助餐服务、家政服务、助浴助洁、心理慰藉、康复护理、健康指导、生活帮助等服务。

  3。殡葬服务。计划生育失独家庭成员去世的善后事宜,由其生前委托的代理人负责办理,未委托代理人的,由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负责办理;其殡葬服务由市、区民政部门根据有关殡葬管理规定,指定有资质的殡葬单位承办,殡葬服务费由承担综合保障保险的保险公司支付。

  

  04

  社会关怀制度 

  1。落实计划生育失独家庭联系人制度,开展“多对一”精准帮扶。在传统节日期间,走访计划生育失独家庭,给予生活关怀和精神慰藉。积极发动专业社工、计划生育协会会员、社会志愿者、家庭医生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对失去民事行为能力的计划生育失独家庭成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规定纳入成年人监护制度安排中,及时沟通情况,了解需求,提供必要的帮助。

  2。对符合住房租赁补贴条件的计划生育失独家庭,优先给予安排。

  3。开展“暖心之家”项目和“邻里守望”行动。建立“暖心之家”帮扶阵地,加强心理疏导和精神慰藉,组织社工、志愿者、心理咨询师了解计划生育失独家庭成员心理状况、内心诉求,有的放矢地持续进行心理疏导。

  4。鼓励公益组织、慈善机构与企业合作开展计划生育失独家庭扶助,每年从慈善募集资金中安排一定数额,对计划生育失独家庭给予慈善救助。鼓励企业通过捐款、捐赠为计划生育失独家庭提供帮助。

  综合 | 天津市卫健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