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警示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减少各类交通违法、预防各类交通事故发生,公安交管部门曝光1月份查处的醉驾(数值)、超速(百分比)前十名名单。希望驾驶人引以为戒,充分认识酒驾、醉驾、超速的严重危害,自警、自律,自觉守规则除隐患,安全文明出行。十大醉酒(数值)名单

  

  十大超速(百分比)名单

  

  从公布的醉驾、超速排行榜中,不难看出,醉驾、超速前十的车辆均为小型客车。其中,排行首位的“醉酒司机”血液酒精含量高达371mg/100ml,是醉驾标准的4倍多。排名超速首位的驾驶人,在限速70km/h的道路车速竟达到123km/h,超速达75.7%。上述曝光的醉驾、超速行为,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同时,醉驾违法人还被追究了相关刑事责任。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期,公安交管部门始终持续开展路面交通违法行为治理,严查酒后驾驶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据统计,1月份,全市共查处涉酒交通违法1100余起,其中,醉驾260起。下一步,交管部门仍将在全市范围内,全时段、常态化严查严治“涉酒”交通违法,为疫情防控创造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在此提示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在当前疫情防控中,防疫工作时刻不能放松,但交通安全也不能忽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安全隐患极大,易引发交通事故,醉酒驾车还涉嫌危险驾驶罪,防疫期间也要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涉酒违法成本: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2。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3。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4。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5。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6。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7。因醉驾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能入党、不能报考国家公务员;参军或报考军校无法通过政治审查;从事出租车、货车、客运车辆等营运行业的驾驶人,更是面临失业的危险,尤其醉酒驾驶将终生不得从事营运类工作;行政机关公务员要被给予开除处分;个人信用记录,贷款、消费或受限制等一系列的后果。

  超速违法成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令)的规定:1。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处200元罚款,驾驶证并记3分;2。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处200元罚款,驾驶证并记6分;3。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处200元罚款,驾驶证并记6分;4。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驾驶证并记12分。

  来源:天津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