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1日,一位33岁的天津青年突发脑出血被判定为脑死亡,家人希望他的生命依然能够延续,在市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赵清的见证下,最终成功捐献1个肝脏、1个心脏和2个肾脏,使4名患者重获新生。2019年以来,赵清已经完成424例捐献协调,本例捐献也是本市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以来的第1300位成功捐献者。

  自2010年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开展以来,本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机制不断健全,法制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围绕《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条例》,在宣传动员、报名登记、捐献见证、捐献颁证、缅怀纪念等领域积极依法履职。

  2019年,本市实现人体器官捐献467例,捐献大器官1806个,同比分别增长54.6%、114.7%;捐献人数位居全国第四,百万人口捐献率(PMP)达43.2,是全国捐献率的10倍,位居全国第一。器官捐献志愿登记人数为9012人,同比增长313.2%,超过以往历年登记数量总和。此外,实现角膜捐献297例,同比增长137.6%;遗体捐献91例,同比增长13.8%。今年12天内,捐献已达18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