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服务部负责人向出租车驾驶员发放《文明行为规范》和《负面行为清单》。营运服务部负责人向出租车驾驶员发放《文明行为规范》和《负面行为清单》。

  昨天,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委了解到,在昨天由出租汽车总公司召开的“提升运营服务质量、树立出租汽车行业新形象”文明服务推动会上,先进驾驶员代表向广发出租车驾驶员发出了四点服务倡议。此外,会上还发放了出租汽车行业《文明行为规范》和《负面行为清单》,拒载乘客、口头议价、拼客运营等行为都被列入了《负面行为清单》。

  “出租车即将调价,出租车服务质量也要跟上,真正让乘客满意。”海河公司驾驶员代表刘国斌说,“我们提出的四点服务倡议是文明服务做表率、车辆整洁做表率、守法运营做表率、奉献社会做表率。我们要做到着装整洁,仪表端庄,规范使用文明服务用语,自觉向乘客宣传天津经济建设和文明建设新成果,主动向乘客解释好这次租价调整内容和标准;要保持车身、玻璃、车内、顶灯、轮胎干净达标,座套定期更换,做到车内不吸烟;要做到上车问路,不议价,不拒载,选择最佳路线,不绕道,不多收费,杜绝各类违规行为;还要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在日常运营中做到想乘客所想,拾金不昧,助人为乐,奉献爱心,回报社会贡献好。”

  此外,记者在出租汽车行业《负面行为清单》上看到,拒载乘客、车下问路、离车揽客、口头议价、拼客运营、车内吸烟、绕道多收、不打表收费、不出具专用发票、私调计价器这十种行为在列,出租驾驶员如有上述行为将被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