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天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天津公安机关深入推动《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实施阶段成效。

  据介绍,自2019年5月1日《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成立了联合督导组,以“严查严处酒驾、醉驾、毒驾等突出交通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和严密防范各类街面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的多警联动“平安津门2号”查控专项行动,推动执法工作落地落实。截至9月15日,共接处违反《条例》警情2.4万起,责令改正4500余件;处罚148万余起。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还在天津西站送客通道等3处试点运行智能广播系统,在南京路与营口道交口等3处设置人脸识别闯红灯曝光屏,在全国率先推出“一次违法、定期禁骑”措施,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明显下降;升级电子警察功能,查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8.5万起、违法变道45万余起、“乱鸣笛”7000余件、违规掉头4000余起、车窗抛物2500余起,主要道路交通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同时,研发天津市交通违法举报平台,实行有奖举报,群众可通过天津公安APP、天津交警公众号、天津交警微信小程序、行车记录仪等4种渠道,举报不文明驾驶违法行为,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参与践行文明条例、创建文明安全出行环境的积极性。

  天津公安机关提示广大市民:整洁美丽的城市环境、碧水蓝天的宜居生态、安全畅通的交通秩序、文明守礼的社会氛围要靠大家自觉维护,要从现在做起、从细节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争做文明城市的推动者、践行者、建设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