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冒充女性,以“情感陷阱”引诱被害人,前后多次骗取钱财,涉案金额高达四万余元。经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对该男子判处刑罚。

  2017年10月的一天晚上,被害人小李通过手机聊天软件,结识了伪装成女性 “赵某”的男子何某。小李被“她”的头像照片深深吸引,对其产生好感。二人在聊天中渐渐熟络,何某不断制造恋爱的假象,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就使小李沦陷其中,并多次表示要让“赵某”过上更好的生活。何某看自己的女性身份已经赢得了小李的信任,便起了骗钱的歪心思。

  2017年10月27日,何某通过微信谎称自己路遇车祸需借钱住院,之后李某通过微信向何某转账3080元。没过几天,何某又谎称自己要去贵阳孤儿院办事以及没钱住店再次借钱,李某通过微信前后共转账2100元。尝到甜头的何某更是肆无忌惮,以患了肝癌为幌子再次提出了借钱的要求,被“赵某”深深吸引的小李,脑子一热竟借出了1万元用于治病。

  小李其间多次提出要与何某视频,何某几次三番地搪塞后怕事情败露,索性谎称“赵某”病逝,自己是她的代理律师,虚构“赵某”留有遗嘱要过户给小李一套房产。而后,何某以律师的身份陆续以各种名义向被害人借钱,小李为了得到房产不停地满足何某各种借钱需求。但因迟迟得不到对方承诺的房产,且高额欠款从未归还,小李逐渐意识到事有蹊跷,最终选择了报警。

  经被害人报警,公安机关于2019年2月28日将犯罪嫌疑人何某抓获归案。经查证,何某多次骗取被害人小李共计46565.14元,其将赃款全部用于购买彩票挥霍一空。

  经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犯诈骗罪事实清楚,被告人自愿认罪,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自愿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经审理,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何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