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昨日公布了7月份我市及各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7月份,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30,同比上升5.9%;达标天数9天,同比减少11天;达标比例为29.0%,同比下降35.5个百分点;无重污染天,同比持平。

  据悉,7月份,各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3.85—4.74之间,按照综合指数和综合指数改善率各占50%权重进行排名,7月份排名较好的区为蓟州区、静海区和河北区,较差的区为宝坻区、宁河区和红桥区。

  对照7月份空气质量综合排名结果,对以下各区给予财政奖补,额度依次为:蓟州区140万元、静海区120万元、河北区100万元、武清区80万元、南开区60万元、和平区40万元、西青区20万元。对以下各区实施扣减财力,额度依次为:宝坻区140万元、宁河区120万元、红桥区100万元、津南区80万元、东丽区60万元、河西区40万元、北辰区20万元。按照有关规定,河东区和滨海新区不予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