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今年我市继续实行公布高考成绩后填报志愿的方式。批次设置没有变化,普通本科批次仍然分为A、B两个阶段进行。本科批次A阶段为公办本科院校及经批准在本阶段录取的院校,本科批次B阶段为民办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志愿填报方式实行“两次填报、两次征询”,填报工作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补报。

  市高招办为考生填报志愿编印的参考丛书包括:《2019年高考志愿填报指南》《2016年—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在津录取统计资料》《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在津招生计划》等资料。考生填报志愿的依据是经教育部安排下达、市高招办汇总编辑的《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在津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按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体育类编制和公布。未经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院校和计划,一律不安排在津招生。《招生计划》纸质版将于近期免费发放给考生。

  网上志愿填报系统中的院校名称、专业名称、院校代码、专业代码等内容,均以市高招办汇编的《招生计划》公布为准。目前,各招生院校已陆续发布了本校的《招生章程》,考生要及时登录拟报考院校的相关网站进行查询,市高招办也将在汇总后及时发布。

  来源:天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