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教委、市财政局和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天津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办法》。据了解,申请普惠园须符合下列条件:我市依法设立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的实际收费标准在同等级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50%。其中,应参加年检而未检的和年检结果为“不合格”的幼儿园,不能参加普惠园申请。各区教育局每年将组织一次普惠园认定工作。普惠园一经认定,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后,须重新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