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获悉,经天津市人民政府同意,自2019年6月1日起,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的军官(警官)、文职干部、士兵(士官和义务兵)、军队(武警)院校有军籍学员以及消防救援人员,可持本人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天津市所有线路的公共汽车和城市轨道交通。

  现役军人和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公共汽车时应向司乘人员出示有效证件;乘坐城市轨道交通时需先凭有效证件向客服工作人员换取有效车票,再通过闸机实现免费乘车。有效证件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军官(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官证、义务兵证,军队(武警)院校有军籍学员的学员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证、消防员证、学员证。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已部署各公共交通运营企业开展教育培训,确保司乘、客服人员熟悉现役军人和消防救援人员有效证件样式,全力提供热心周到的乘车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