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或驾驶证被注销、吊销后继续驾车上路,或者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行驶证等“涉证”交通违法,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一直以来都是公安交管部门重点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之一。据统计,2018年以来,公安交管部门综合运用大数据分析研判、慧眼系统、缉查布控系统等科技手段并辅以警力路面布控拦检,共查处上述“涉证”交通违法5095起。其中,无有效驾驶证(含驾驶证被注销)驾车4886起。

  公安交管部门表示,近年来,对“涉证”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管、严查严处的态势,特别是借助高科技手段,极大提高了对此类“隐蔽”违法查处的精准性。目前,各交警大队、支队乃至全市性的晨检、午检、夜检、零点行动、夜后检等集中治理行动已经实现了常态化。行动中,公安交管部门发现,除未取得驾驶证驾车上路违法以外,还存在部分驾驶人因交通违法驾驶证被吊销或注销后仍继续上路的情况。驾驶证被吊销或注销就意味着失去了继续驾车上路的资格,继续上路行驶也属于“无证驾车”的违法行为,依法将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