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公安交管部门了解到,我市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启动半年以来,已受理225起垫付抢救、丧葬费用案件,申请垫付金额1600余万元,使239名事故受害人得到及时救助。

  因有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相助,46名伤情危重伤者得到及时抢救治疗而脱离生命危险,35名伤者避免因伤致残。为保障涉及外埠医疗机构救助基金案件的审批及基金垫付,天津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正与北京市、河北省等地相关部门协调建立协作机制。而对于不偿还垫付费用的赔偿义务人,救助办将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进行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