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和平区房屋拆迁安置中心员工穆瑞超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2018年8月,其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和平区房屋拆迁安置中心会计吴伟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2018年9月,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和平区建委三级调研员王树青违规收受礼金、向相关领导赠送现金,2018年11月,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降级处分。

  4、天津市建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赵钧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等、决定违规发放购物卡,2018年12月,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天津市建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经理刘津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金和购物卡、参与决定违规发放购物卡、向相关领导赠送现金,2018年12月,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和平区房管局城市房屋征收科工作人员康健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向相关领导赠送礼金, 2018年12月,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和平区房产经理站工作人员徐阳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向相关领导赠送礼金,2018年12月,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