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冒名“扫”了辆共享汽车开,结果因无证醉驾被查。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男子还是醉驾“二进宫”。

  昨天0时6分许,正在红旗南路快速路辅路开展夜检行动的交警南开支队体育中心大队民警,发现一辆白色机动车突然靠边停车,一名男子下车后想要离开,民警及时将该男子控制。经检测,驾驶人陈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149.1毫克,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陈某于2017年在内蒙古自治区曾因危险驾驶罪获刑。

  检查中民警发现,陈某从未取得过机动车驾驶证,其所驾驶的车辆是一辆共享汽车。按正常情况,陈某是无法扫码使用共享汽车的。据陈某讲述,其女友曾用他的手机通过某软件扫过共享汽车,此次他扫码驾驶共享汽车是为了翌日早晨约见客户时方便使用。他从饭店聚餐饮酒后,打车到达共享汽车的停放地点,扫码后准备将车辆驾驶回自己位于精武镇的小区楼下,没想到开车不到五分钟就被民警查获。目前,陈某已经被带去进行血液检测,案件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