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受理音乐作品著作权侵权案件近600件!”4月26日是第20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为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天津二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年来受理的音乐作品著作权侵权案件审理情况,以及涉KTV侵权的三起典型案例。
据悉,2017年至2019年,二中院共受理音乐作品著作权侵权案件590余件,审结590余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数为540余件,调撤率高达91.89%。“在审理的案件中,批量维权案件占比较高,2018年受理原告苏某起诉天津津南区某歌房、某歌舞厅等5家被告的案件20件,2019年受理5个原告分别起诉多个KTV企业的音乐作品著作权案件560余件,均为批量维权案件。”法官表示。
“知识有产权,‘拿来主义’要不得。”法官提醒广大群众,尤其是广大KTV经营者,要摒弃“拿来主义”思想,尊重知识产权,依法经营,在使用音乐作品前要取得音乐作品权利人的许可并支付费用,否则极有可能面临被诉侵权的风险。
二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还将通过举办观摩庭、发布音乐作品著作权侵权典型案例、诉中释法等多种方式,加强知识产权法治宣传,使企业乃至全社会树立“尊重知识、保护创新”的意识,将保护版权、遵守法律法规作为自身经营信条,促使企业合规经营,维护健康有序的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