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月24日召开的十一届市委第九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获悉,经市委批准,十一届市委第九轮巡视安排9个巡视组,对滨海新区、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河北区、南开区、红桥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宁河区、蓟州区等16个区和市高级人民法院、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天津海事法院、市供销合作总社等6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视。

  会议强调,要接力中央巡视,紧盯各区委在本地区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情况,紧扣法院、供销社党组织职能责任特别是核心职能,围绕“四个落实”监督重点,精准有效开展政治监督,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政治偏差,督促做到“两个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