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下午,市长廖国勋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21次常务会议,审议《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会议指出,加快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满足住房困难群众基本住房需要,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证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必然要求。我市公租房政策推出以来,改善了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为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落实国家相关部委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对原有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会议强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涉及公共配套服务、社区日常管理等诸多方面,各区各部门要强化属地属事责任,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以人为本,换位思考,用心用情用力做好相关工作,把好事办实办好,体现为民办事的力度和城市和谐的温度。要针对公租房小区特点,抓紧补足补齐日常生活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短板,确保养老、扶贫、助残等社区服务落实到位。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强化公租房质量监管、使用安全和日常维护,严守运营安全底线。要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用好多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住房保障违规家庭纳入全市联合惩戒范围,切实保障好公租房制度的规范运行。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