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原调研员陈波(正处级)涉嫌受贿罪、行贿罪一案,由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波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波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其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天津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