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宁河区纪委监委消息:经宁河区委批准,宁河区纪委监委对苗庄镇原副镇长安秀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安秀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离党的宗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拒不交代问题,对抗组织审查;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私设“小金库”支取资金据为己有,侵吞维修改造工程款;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

  安秀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宁河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安秀功开除党籍处分;由宁河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安秀功简历

  安秀功,男,1973年10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93年12月参加工作,2003年11月入党。

  1993年12月—2004年4月, 天津市宁河县民政局福利生产办公室科员;

  2004年4月—2006年7月, 天津市宁河县救助管理站副科长;

  2006年7月—2011年2月, 天津市宁河县救助管理站站长;

  2011年2月—2015年10月, 天津市宁河县光荣院院长;

  2015年10月—2016年11月, 天津市宁河区光荣院院长;

  2016年11月—2019年4月, 天津市宁河区苗庄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宁河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