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

  (2019年5月30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免去石凤妍的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刘广理为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

  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9年5月30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李季红为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其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余正琼为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其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许绍田为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9年5月30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张秀山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免去其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王毅钧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免去其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王悦群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李国安、尹力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市人大常委会免职名单

  (2019年5月30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免去许绍田的天津海事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二十四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2019年5月16日,河西区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江先学辞去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终止个别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确认江先学的代表资格终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江先学担任的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截至目前,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705人。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