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寺镇原副镇长杨春生对该单位违规公款购买食材监管不力问题。

  2014至2015年,大寺镇违规用公款购买食材用于对外接待,相关费用经杨春生签字同意后予以报销。2019年1月,杨春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辛口镇小沙窝村党总支原委员田桂华违规用公款送礼等问题。

  2016年春节期间,田桂华违规用公款购买蔬菜、香油等礼盒,赠送该村关系户,并违规向村委会部分工作人员发放福利,共计1.3万元。2019年3月,田桂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 | 廉韵西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