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

  ──2018年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工作综述

  2018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调查5479件,结案4955件,处分4850人,其中市纪委监委对市管干部立案15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9人。一项项具体翔实的数据表明,我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统一决策部署,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攥紧反腐铁拳,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彻底肃清黄兴国流毒影响、持续净化天津政治生态,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力度不减、效果明显!

  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治土改水”净化政治生态

  市纪委监委聚焦“七个有之”问题,着力肃清黄兴国流毒,以雷霆手段严肃查处了李金亮、赵建国等一批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市管干部,坚决清除党内政治生态的“污染源”。2018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案件162起,处分154人。

  在坚决“拆码头、铲山头、破圈子”的同时,市委将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起来、立起来,织密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坚持标本兼治,推动政治生态、政治生活、政治文化一体净化、一体培育、一体建设,做到查办一起案件、整改一类问题、净化一方政治生态。

  提升综合能力 扛起使命担当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部门分设,线索分流程序发生重大变化……”市纪委监委某审查调查室同志作主讲发言。“目前,我们线索分流与处置实行案管部门主导分流、承办部门主导处置的模式,也就是主讲人刚才列举的第六种模式……”一名区纪委监委同志结合实际互动交流。

  这是市纪委监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专题交流研讨会的场景。面对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市纪委监委周密部署,主要领导亲自审定方案,充分发掘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智力资源,瞄准重点热点的问题,倡导“小问题、大制作”,力求研讨交流实效。同时,打破传统意义上“一人讲、众人听”的模式,由有关业务骨干结合自身经验主讲,各职能部门参加研讨,全程互动插话、讨论交流。2018年共组织交流研讨18期,600余人参加。

  “交流研讨非常‘接地气’,对业务工作有了更清晰直观的认识。交流环节直接探讨工作难点,互相取长补短,十分受用。”参加交流研讨的同志纷纷表示。

  同时,市纪委监委坚持全流程设计、全链条监管、全方位协作,建立起一套由25项制度组成的制度体系,保证审查调查依规依纪依法行使。比如,制定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办法,建立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制定调查措施使用规范,对调查措施的适用范围、启动程序、审批流程、具体要求等进行明确规定;制定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加强工作衔接配合的意见,强化全方位协作配合。2018年,市、区两级纪委监委积极稳妥、规范高效使用调查措施,已使用谈话措施1.4万余次、讯问措施6000余次、询问措施9000余次、查询措施1.4万余次、留置措施200余次。

  “从线索受理到调查措施,从内部各部门间协调制约到与各政法机关沟通配合,25项制度组成的高效制度体系贯通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的方方面面,有力促进各环节工作规范有序、高效顺畅。”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介绍。

  追逃追赃成效明显

  天涯海角一追到底

  “腐败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追回来绳之以法。”自“天网”行动开展以来,市委和市纪委监委坚决贯彻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决策部署,以彻底将外逃人员追回归案为目标,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对外逃人员全面排查,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持续释放“天涯海角,一追到底”的强烈信号。

  市委高度重视追逃追赃工作,切实强化政治担当。市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市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10家市级机关和部门为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下设市追逃办。各成员单位紧密配合、团结协作,对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逐个分析研判,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靠前指挥,确定突破点、路线图和时间表,成立追逃“专班”。针对追逃追赃工作特点,市纪委监委专门成立审查调查室,负责协调督导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的追逃追赃工作。

  我市坚持多部门协作,突出发挥公安、组织人事、外事、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单位作用,遇重大任务联合行动、快速反应,全面固定搜集证据,准确认定犯罪事实,客观分析案件,为追逃劝返提供专业化的法律和政策支持。

  同时,我市追逃办加强与中央追逃办、驻外使领馆对接,及时提供外逃人员具体信息及证据资料,为外逃人员办理回国证件搭建“绿色通道”,在第一时间办理相关手续;协调金融机构,拓宽外逃人员财产信息查询渠道,提高查询效率和质量;协调边检等部门,在机场设置特别通关区域,高效率完成身份核查、法律告知、入关入境等手续,做到无缝衔接,安全高效。

  截至2018年12月底,我市已从17个国家劝返和追回83名外逃人员,其中追回外逃职务犯罪人员17人,实现职务犯罪外逃人员“零增长”,中央追逃办督办的外逃人员和“红通”人员“双清零”,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