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近日出台《天津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设立天津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称天津市天使母基金)。天津市天使母基金目标总规模100亿元,首期40亿元,将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动我市打造自主创新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主要策源地。

  天津市天使母基金采用“1+N”模式,设立市、区两级联动的天使母基金群。市级层面成立天津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以下称市级天使母基金)。在海河产业引导基金联合相关区域设立的区域性产业基金中,设定一定比例作为区级天使母基金额度,同时鼓励相关区域采取其他方式设立天使母基金。

  市级天使母基金可设立跟投基金,可跟投市场化子基金投资的项目,也可直接或通过项目基金投资有利于天使母基金政策目标实现、壮大基金实力的优质项目。市级天使母基金用于市场化跟投的资金不高于市级天使母基金实缴总额的15%,跟投基金对单个企业的累计投资额不超过跟投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20%。

  市级天使母基金委托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市级天使母基金的管理机构。基金投向聚焦制造业立市目标和“1+3+4”重点产业,支持海河实验室科技成果转化和大学科技园建设,培育引聚高端创新主体资源,为我市产业链强链补链提供种子企业,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市级天使母基金对单只子基金出资规模原则上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注册在天津市的子基金,市级天使母基金的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子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40%;注册在天津市以外的子基金,市级天使母基金的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子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10%。鼓励区域投资平台共同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大学科技园、海河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科技企业孵化器等机构设立子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