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人社局获悉,日前,我市发布关于做好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市教委、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团市委等多个部门形成合力,全力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
发挥高校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成立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区域性、行业性大学生就业市场;广泛开展“校园招聘月”“国聘行动”“就业促进周”等有关活动和天津市“津英就业”系列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充分发挥大学科技园、高校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实践平台作用,面向在校大学生免费开放,开展专业孵化服务;深入挖掘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中的就业机会,引导毕业生在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多个领域灵活就业;制定实施“爱津城·强技能·促就业”天津市大学生就业技能培训专项活动方案,开展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就业技能培训。
充分发挥政策性岗位吸纳作用。在2022年全市公务员公开招考工作中,职位计划设置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倾斜;面向高校毕业生招录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基层法律援助岗和公安辅警,进一步完善并落实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考研加分等优惠政策;办好“国聘行动”第三季,组织市管委管企业大力挖掘应届毕业生招聘就业岗位,全力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需求;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2022年全市90%征兵指标用于征集高校毕业生;坚持复合型、兴趣型人才培养定位,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
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各高校要严格落实从大一年级起,开设贯穿学生在校全过程、不少于38学时的就业指导必修课程的要求,完善“必修+选修”就业指导课程体系;组织开展天津市就业指导课程系列评比活动,选树一批市级就业指导“名师金课”;由天津市大中专就业信息服务中心精选50门线上就业创业指导精品课程,为全市高校提供优质线上课程资源。
强化就业实习实践。鼓励各高校和用人单位共同打造一批大学生就业实习实践基地;搭建“互联网+服务+业务+数仓”的一体化智慧就业服务平台,为全市高校毕业生提供“全上线、零接触”精准便捷的就业指导服务;加强对就业困难、低收入家庭学生、少数民族学生、残疾学生等重点群体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指导和就业岗位推荐工作,实行“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动态管理,指定专人开展“一对一”帮扶指导,为每一位重点群体学生提供至少3个就业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