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市场监管委获悉,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便利消费环境,天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开展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打击“刷单炒信”及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截至目前,市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查办了11起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罚没款共计41万元,其中查处7起“刷单炒信”案件和4起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案件,涉及教育、房地产、餐饮、医疗、旅游、化妆品、乐器销售等领域。

  虚假宣传

  网络平台设置网络点评和排名,可以统计与展示互联网用户消费后的真实反馈,帮助消费者更好地进行选择。但是部分不法分子利用这个机制,雇用“水军”进行“刷单炒信”,制造虚假“好评”,这一网络黑灰产业已经发展到足以影响商家生存的地步,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等合法权益。这样的违法行为必须加以整治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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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侵害个人信息

  电话、家庭住址、人脸信息等个人信息关乎消费者人身及财产安全,但部分不法商家为了谋取不当利益,非法搜集、买卖、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并利用大数据“杀熟”,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样的违法行为必须加以整治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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