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市清理规范转供电工作,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打击转供电违规加价等违法行为,继2021年10月9日、11月17日和12月9日,市市场委分别曝光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典型案例后,现曝光第四批典型案例。据悉,截至2022年1月4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立案142起,责令转供电主体向终端用户退费4600余万元。
此次曝光的典型案例包括:
一、天津滨海乐氏商贸有限公司新林苑市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案;
二、天津奶业有限公司不执行政府定价案;
三、天津市日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推迟执行政府定价案;
四、天津市云汉大厦服务有限公司推迟执行政府定价案;
五、天津爱家物业有限公司不执行政府定价案;
六、天津顺驰融业置业有限公司不执行政府定价案;
七、天津鸿雁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未明码标价案;
八、天津天吉瑞商贸有限公司未明码标价案;
九、天津天中福建材有限公司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案;
十、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工农村尚北农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不执行政府定价案。
经各相关属地市场监管局核查,上述涉案人存在或以高于向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缴费的单价标准向用户收取电费,或未执行疫情期间天津市计收电费延续按照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的政策,未按照国家及我市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规定向终端用户传导降价。还有的涉案人作为转供电主体在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的过程中,未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对代收电费的价格明码标价。为此,各相关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均已分别将《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涉案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部门告诫转供电经营者,应当不折不扣执行发展改革部门发布的电价政策,及时足额传导降价红利,不得存在转供电盈利行为,切勿存在观望行为和侥幸心理。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和终端用户,电价涉及企业经营成本和个人切身利益,如发现个别转供电经营者存在违规加价行为,可拨打12315或者1234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