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天津市公安局发布通告,自2021年4月5日至2022年4月3日,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每日7时至19时,本市及外埠号牌机动车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继续实施按车牌尾号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2021年4月3日、4日、5日(清明节期间),本市机动车不受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