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水务局获悉,本市把群众对河湖水生态环境的满意度作为评价各级河湖长履职成效的重要标准,通过开展河湖管护情况民意调查,助推本市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有能”。两年多来,已完成4次常规民意调查和1次“优秀河长、最美河湖”专项民意调查,满意率由2019年的78.64%提升到2020年的84.29%,群众对河湖环境整体情况的满意度稳步提高。

  据了解,从2019年第四季度起,市河(湖)长办按季组织开展河湖管护情况民意调查,委托第三方专业调查机构,采取街头随机访问形式,在全市16个区水域周边且人流量较大的地点,随机选取1600名常住居民填写调查问卷,从本区域内河湖水质、环境和景观的满意度,有无存在破坏河湖水生态环境现象等方面,对河湖长制的知晓情况、整体评价、意见建议等进行了解。调查结果显示,2019年年底至2020年年底,群众满意率提高了5.65个百分点,反映河湖堤岸乱建、围垦现象的明显减少,群众对河湖偷排治理、污水治理等较为满意,切身感受到河湖水环境的改善。

  本市通过开展民意调查,把河湖长制工作与群众紧密地连接在一起,把河湖长制置于“阳光”下,广泛接受群众监督评价,变被动接受群众监督为主动征集群众意见,进一步增加了河湖长制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通过民意调查倒逼河湖长履职,按照《天津市河(湖)长制考核办法》规定,把民意调查结果纳入河湖长制月度考核中,赋分占总成绩的5%,据此形成的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同时,纳入年度河湖长制绩效考评,赋分占总成绩的10%,有效倒逼各级河湖长履职。

  此外,通过调查数据反映的民声民意,为进一步改进提升河湖长制提供了决策参考,增强决策科学性、合理性和政策执行的可行性、操作性。2020年,“优秀河长、最美河湖”专项民意调查结果作为“优秀河长、最美河湖”评选的重要依据,赋分占总分数的5%。民意调查满意度成为推动河湖长制工作不断完善提升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