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积极构建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机制 科学精准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 有序推进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各社区(村)拆除不必要的物理隔离,公共场所恢复正常开放不统一限制人员流量,有序放开家庭聚集性活动和大型群众性活动。昨天上午,记者从第158场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针对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平稳形势,我市将在坚持科学精准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基础上,有序推进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市疾控中心主任顾清在发布会上表示,随着各国不同程度加强了防控措施和开展疫苗接种,整体疫情控制产生一定成效,但仍处于高位流行水平;部分国家出现新冠病毒变异株,导致疫情出现反弹。因此,境外疫情形势依然严峻,输入我国风险持续存在,仍需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对境外输入的风险排查管控仍不可掉以轻心。刚刚过去的冬季,我国部分地区发生的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自今年2月22日起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已实现全部清零,国内疫情形势平稳。我市已连续105天未发生本地感染疫情。通过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广大群众度过了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经济建设和生活秩序持续向好。

  顾清表示,针对当前疫情形势,积极构建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机制,将成为我市现阶段首要任务。

  优化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一是优化社区防控措施。各社区(村)要科学、合理设置卡口,拆除不必要的物理隔离,做到卡口“应开尽开”,不再检测体温,便利居民出行。强化社区网格化管理,动态调整重点人员健康管理政策,并加强重点人员搜索排查。坚持做到“非必要不出境”和“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低风险地区人员来津不查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证明;14天内具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抵津前3日内核酸阴性证明或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可有序流动。各街道/乡镇、社区/村建立畅通常态化申报途径,动态更新公布涉疫排查地区和重点人员类别名录。

  二是有序开放公共场所。在疫情防控方案及应急预案完备、落实预约错峰、做好瞬间流量管控、合理核定接待人数、清洁消毒、科学做好防护等常态化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旅游景区、公园、演出场所、上网服务场所、文化娱乐场所、餐饮商超,公共交通工具,室内外体育健身场所均恢复正常开放,不统一限制人员流量。

  三是合理安排聚集性活动。有序放开家庭聚集性活动和大型群众性活动。适度放开宗教场所、殡葬服务等单位活动。有序放开婚宴、丧葬等家庭聚集活动,实施村级备案,落实验码登记、佩戴口罩、通风消毒等措施,控制人员密度,缩短活动时间。在落实举办方主体责任和做好常态化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允许有序举办一定规模会议、会展、体育赛事等活动,举办500人以上会议、1000人以上规模体育赛事活动,须经活动举办地所在区政府、疫情防控部门和活动主管单位审核评估。

  四是明确校园管理措施。实施高校学生离津、校外住宿审批制,临时离校报备制。持续落实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人员健康管理、保持日常环境卫生、管控聚集性活动,严格校外人员入校核查登记制度等重点疫情防控措施,托幼机构和中小学的校外车辆和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如必须进入须验码测温、佩戴口罩、实名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外培训机构防控措施参照中小学校标准执行。

  五是便利群众有序通行。长途客运站(含火车站、汽车站、机场等)、港口客运站、出入境口岸等特殊场所要继续查验“健康码”;重要节假日期间,以及本土疫情防控需要时,我市将适时启动针对人员聚集场所“健康码”查验。境内人员凭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健康码”无异常信息或本地“健康码”绿码均可通行。对于老年人等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群体,要提供便利出行服务,可采取凭有效身份证件登记、持纸质证明、亲友代办等替代措施。

  顾清表示,我市将密切关注疫情形势进展,研判评估现行政策有效性及合理性,一旦情况发生变化,随时科学动态调整我市疫情防控措施。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继续强化重点防控措施

  一是继续强化多点触发监测预警网络。继续落实病例监测、病原监测、健康监测、核酸检测、药品销售等人群综合监测,有序实施医疗机构、重点交易市场等重点场所环境监测。规范异常监测事件信号早期报告,一旦发生疫情,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实现早期发现、预警,进入全流程闭环。

  二是继续强化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政策。针对进口冷链(货物)、交通运输、高危或涉疫场所垃圾转运等重点职业人群,分类落实核酸定期检测、在职在岗管理、离职离岗“净化”等要求。

  三是继续强化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措施。密切关注高度聚集、人员复杂、相对封闭的重点场所常态化防控措施,全面强化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个人防护,工作场所清洁消毒、换气通风等措施。暂不恢复出入境团队旅游和“机票+酒店”业务,暂缓新批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活动(演职人员已在境内的除外)。

  四是继续强化发热哨点监测及医院感染防控措施。持续强化基层医疗机构及发热门诊哨点监测作用,严格落实预检分诊要求,实行发热患者闭环管理。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加强医院管理,医疗机构非必要不陪护、不探视,推行无陪护管理,特殊情况经医疗机构评估确需陪护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加强患者和陪护人员管理。

  五是继续强化境外“人、物”同防共治局面。切实加强境外输入远端防控、入境人员卫生检疫与隔离医学观察、实验室检测等各项要求。加强港口、机场等重点部位及周边地区疫情防控。严格执行进口冷链食品(货物)防控措施,做好一级冷库管理、全面预防性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仓储物流安全、信息追溯共享等工作,同时强化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防控。(记者 徐杨 马晓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