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到来之际,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激励斗志,公安部近日发布命令,对全国公安机关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各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100个集体、100名个人进行表彰。我市2个集体和2名个人获得殊荣。

  据介绍,公安部为天津市公安局刑侦总队一支队等两个集体荣记集体一等功,授予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一支队政委高军贤、市公安局蓟州分局交警支队三大队一级警长刘存江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市公安局刑侦总队一支队始终坚持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刑侦“尖刀”队伍,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连续6年保持现行命案全破,连续3年实现命案“发案不破百、破案百分百”,绑架案件连续18年保持全破,爆炸、涉枪伤害案件连续5年无积案。

  现任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一支队政委的高军贤,先后主侦、参与破获公安部督办的多起涉税重特大案件,重创涉税犯罪团伙和网络,为国家和企业挽回经济损失数十亿元。特别是在“猎狐”行动和打击金融经济犯罪工作中,他勇往直前,带领民警夜以继日、全力攻坚,有效打击了金融经济犯罪。与此同时,他总结提炼出10余起各领域经济犯罪典型案例和多种破案技战法,为提升天津公安经侦队伍整体实战水平作出了积极贡献。

  27岁时因公致四级伤残的市公安局蓟州分局交警支队三大队一级警长刘存江,在突遭变故后,经历了4次大型手术和无数次艰难的康复训练,仅用1年多时间就主动要求重返岗位。他克服左腿高位截肢的困难,坚守交警窗口岗位一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他主动签下《防疫请战书》,承担起被吊销驾驶证学员培训工作,每日讲课8小时,培训40余人,他将满腔的热血全部献给了公安交管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