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研究出台了《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七个方面28条主要建设任务,其中涉及优化考试招生制度。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胸怀“两个大局”,坚持“四为”方针,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内涵式发展之路,以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为主线,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深化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为加快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实现“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基本原则

  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贯穿研究生教育和管理全过程,加快构建优质高效开放创新的研究生教育体系。

  坚持需求导向、创新引领。围绕打造我国自主创新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主要策源地的目标,突出创新精神塑造、创新与实践能力培养,推动研究生教育更好服务新动能引育和产业转型升级。

  坚持育人为本、质量为要。以提高人才培养能力为核心,聚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根本标准,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形成质量保障长效机制。

  工作目标

  到2025年:建成与天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规模结构更具优势、培养模式更显特色、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整体水平不断提升的更高质量的研究生教育体系,培养出一大批基础知识扎实、学术素养深厚、创新与实践能力突出的拔尖创新人才。

  到2035年:高校成为自主创新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重要策源地,对天津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显著提升,建成具有天津特色的研究生教育强市。

  建设任务

  一:提升立德树人成效

  1。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水平。全面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开全开好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加强研究生课程思政,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四史”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等融入研究生培养全过程。建成一批课程思政示范高校和院系、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2。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要以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人格魅力鼓舞研究生,把思想价值引领贯穿于学术研究全过程,培养研究生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和开拓创新的进取意识,给予研究生必要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做研究生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3。提高研究生党建工作水平。按照“七个有力”的要求,创新研究生党组织设置方式,选优配强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强化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持续实施天津市高校研究生党建工作“十百千万”建设计划,遴选研究生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和研究生党建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

  4。加强学风建设和学术道德教育。将科学精神、学术诚信、学术(职业)规范、伦理道德和法治理念作为研究生培养的重要内容,把论文写作指导课程作为必修课。引导研究生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杜绝学术不端行为。高质量举办天津市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报告会,完善科学道德教育和学风建设体系。

  二:推进学科专业调整

  5。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天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强全市高校学科建设规划,科学优化布局,合理调整方向,凝练特色优势,加强基础学科建设,支持战略性新兴学科发展,促进交叉学科融合发展。建设天津市高校学科大数据平台,建立学科建设动态监测与调整机制,构建良好的学科生态。

  6。加强学科内涵建设。实施顶尖学科培育计划,着力培育南开大学化学、天津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天津中医药大学中药学、天津工业大学纺织科学与工程、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等一批顶尖学科,强化自主创新和原始创新源头供给。聚焦信创产业主攻方向和“1+3+4”现代工业产业体系,建设“网络安全与数据智能”“区块链与人工智能”等一批服务产业特色学科群,着力打通成果转移转化通道。

  7。突出学科育人导向。把人才培养成效作为检验学科建设水平的根本标准,统筹发挥新增学位授权、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和自主审核的布局优化作用,稳步发展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以国家重大战略、关键领域和我市重大需求为重点,增设一批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类别。

  三:优化考试招生制度

  8。差异化扩大招生规模。全市研究生招生计划增量向“1+3+4”现代工业产业体系领域,及公共卫生、重症救治等国家战略和民生领域急需相关领域倾斜。扩大麻醉、感染、重症、儿科研究生招生规模。力争到2025年,硕士专业学位招生规模扩大到硕士生招生总规模的2/3左右,博士专业学位招生数量大幅增加。

  9。深化招生计划管理改革。健全市校两级研究生招生计划调节机制,科学配置增量、调控存量,招生计划向重大科研平台、重大科技任务、重大工程项目、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和“双一流”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的授权点倾斜。积极支持严把质量关、分流制度执行力强、有效落实科教融合与产教融合机制的授权单位。

  10。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严格监管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体系。优化硕士研究生初试科目和内容,复试考核权重一般不低于40%,加强学术学位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考查,综合评价考生考试成绩、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学业表现等,择优录取。健全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

  四:完善人才培养体系

  11。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推进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把“研究”贯穿于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对于学术学位研究生,加强知识创新能力培养,探索以问题为导向的学科交叉人才培养模式。对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加强实践创新能力培养,与科研院所、重点企业共同制订培养方案,构建高校与社会优势互补、项目共建、成果共享、利益共赢的新型协同育人模式。

  12。完善科教融合育人机制。围绕人工智能、量子信息、脑科学、生物制药、组分中药等前沿和优势领域,与360、国科量子、天津药研院、天士力等科研院所、知名企业共建联合科学研究中心、重大研究平台和研究基地,以大团队、大平台、大项目支撑高质量研究生培养。推进本研衔接、硕博贯通培养,实行培养方案一体化设计。实施基础学科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统筹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

  13。强化产教融合育人机制。在智能科技、信息技术自主创新等关键领域和CPU、基础软件、应用软件、集成电路、信息安全等细分领域,建设100个左右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紧密围绕产业需求,设立“服务产业研究生工作站”,建立校企一体、产学研一体的“现代产业学院”或“产业研究院”;引导高校面向企事业单位和行业部门设立“产业教授”。

  14。加强课程教材建设。完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审批机制,优化课程体系,严格课程考核,加强体美劳教育。规范核心课程设置,增加模块化课程,完善跨学科、跨院系选课制度。加强教材规划的系统设计,建立教材审核把关机制。设立市级优秀研究生课程改革项目,建设研究生精品课程和网络示范课程,遴选优秀研究生教材。在市级教学成果奖中单独设立研究生教学成果奖。

  15。加强系统科研实践。健全涵盖课程教学、文献阅读、选题开题、科研实践、学术讲座、论文等的科研实践体系,不断改善科研条件,优化科研环境。完善研究生助课助教制度,设立研究生科研助理等岗位,设立高校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在科研训练过程中培养科学精神、创新思维、研究能力和实践能力。

  16。加强培养过程管理。强化培养关键环节质量监控,完善研究生资格考试、中期考核和年度考核制度。畅通分流渠道,加大分流力度,对于分流退出的博士研究生,符合硕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允许申请授予硕士学位;对于未满足学位授予条件的研究生,毕业后一定时间内达到相应要求的,允许重新申请授予学位。完善研究生学业相关申诉救济机制,加强研究生合法权益保护。

  17。强化就业创业指导。加强研究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为特长人才成长留出通道。发挥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引领作用,深入开展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加强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促进研究生高质量就业创业。

  18。加强国际合作。加强与国外高水平大学、顶尖科研机构的实质性合作,加强非敏感领域基础研究的合作。鼓励高校与国际高水平大学建立研究生双向交流机制,开展高质量联合培养项目,互授联授学位。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国际前沿学术交流和跨学科、交叉领域的学术交流。完善来华留学生管理体系。

  五:提升导师队伍水平

  19。强化导师岗位管理。制定全面的研究生导师岗位选聘标准。明确导师职责边界,规范导师指导行为,保障和规范导师的招生权、指导权、评价权和管理权,坚定支持导师按规章制度严格研究生管理。健全导师评价考核体系,建立导师招生资格年审和招生计划动态调整制度。加强导师团队建设,评选天津市高校优秀研究生导师和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

  20。建强专业学位导师队伍。明确专业学位导师在行业企业从业经历时限要求,建强“双师型”导师队伍。设立“产业(行业)导师”,吸引创新实践经验丰富的行业领域专家、技术骨干,大力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双导师制”,积极探索境内和境外“双导师制”。力争到2025年,企业骨干、产业集群带头人、行业协会专家等达到专业学位导师规模的50%。

  21。加强导师岗位培训。统筹国际、国内和区域三类资源,构建新聘导师岗前培训、在岗导师定期培训、日常学习交流相结合的常态化分类培训制度。首次上岗的导师必须接受全方位岗前培训,连续上岗的导师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专题培训。将政治理论、导师职责、法治教育、国情教育、师德师风、研究生教育政策制度、指导方法、学术伦理与规范、心理学知识等作为培训内容。

  六:加强质量监督管理

  22。健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质量保障制度,抓住课程学习、实习实践、论文指导、学位评定等关键环节,细化强化导师、论文答辩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委员会权责,落实全过程管理责任。逐步建立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等公开制度,合理制定学位授予标准及相关科研成果要求。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大数据应用,完善预防和处置学术不端行为体系,坚持学术不端“零容忍”。

  23。加强外部质量监督。实施常态化、制度化研究生教育质量督导,开展研究生教育满意度测评,将评估、检查、测评结果作为学位授权点调整、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资金投入分配等的重要因素。发挥专家组织、行业部门在研究生教育质量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鼓励社会机构积极参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

  24。完善质量综合评价机制。坚决破除“五唯”顽瘴痼疾,构建以人才培养成效、科研创新质量、社会服务贡献等为核心的多元多维的研究生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完善有利于人才培养和科研创新的评价激励制度。充分发挥第三方组织的评价、认证功能,鼓励引入专业机构对研究生培养质量进行诊断式评估。加强研究生教育质量动态监测,开展毕业研究生职业发展调查。

  七:落实条件保障措施

  25。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守研究生教育意识形态阵地。高校党委会、常委会要把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纳入重要议题,认真研究部署,积极推进落实。

  26。切实做好经费保障。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体系,研究建立差异化生均拨款机制,加大对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研究生培养的支持。完善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合理确定不同类型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健全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鼓励高校以创新为导向,使用科研项目资金支持研究生培养。

  27。改革完善奖助体系。完善政府主导、高校统筹、社会广泛参与的研究生资助投入格局。各高校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建立校级奖学金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奖助学金评定标准,建立动态调整的“三助”制度,加大对基础学科和关键领域人才培养的资助力度,给予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更多支持。

  28。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加强研究生院(部、处)建设,健全校、院(部、系、所)两级研究生教育管理体系,加强基层管理力量,按照研究生培养规模配齐建强专职管理队伍,合理设置管理岗位,强化管理工作职责;加强管理人员培训,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增强统筹协调管理能力,提升研究生教育治理能力。

  组织实施

  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把研究生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教育工作全局中统筹谋划和推进,加强对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宏观指导,设立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与质量提升项目,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资源配置引导,保障研究生教育投入。

  各高校要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对接重点行业产业需求,在高端人才引育、科研经费使用、创新成果转化、评价机制改革等方面不断探索。要充分发挥校内学术组织和各级学科评议组、专业学位教指委的作用,健全组织机构,完善管理体系,加强宣传引导,精心组织实施,把改革创新的各项举措落实到位。

  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将积极采取措施,充分调动专家组织、行业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的积极性,加强对研究生教育改革的跟踪分析、动态监测和协调指导,及时帮助高校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形成责任落实的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