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水务局获悉,近年来,我市积极采取三项举措,大力推进再生水利用,截至目前,全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40%以上,提前超额完成了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我市2020年利用率达到30%的目标。

  据了解,市水务部门严格落实市政府批复的《天津市再生水利用规划》,组织各区制定本区再生水利用规划或实施方案,并严格推动落实。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推动满足再生水使用条件的工业生产、城市杂用、景观环境以及河道生态补水等领域使用再生水;在全市110座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出水水质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准四类标准的基础上,充分利用达标出水用于河道生态补水和农业灌溉。修订印发《天津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对行政主管部门、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职能、再生水使用方向等进行调整,进一步规范我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全面提高再生水利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