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施行,我市广泛开展了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切实增强《条例》的知晓率、参与度和践行力,市民加深了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更多人行动起来,自觉参与到生活垃圾分类的行动当中。据了解,全市建成区共有6255个小区(381.96万户),截至目前,垃圾分类已覆盖5513个小区(340万户),覆盖率达到89%以上,2020年底,力争实现全覆盖;全市3785所大中小幼学校已将垃圾分类纳入教育教学体系,覆盖率达到97%;5217家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基本实现全覆盖。

  据市城市管理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垃圾分类遵从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认真落实《条例》,严格执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为推动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提升分类处置能力,到年底,新建8座垃圾处理厂竣工运行,与现有4座垃圾焚烧厂,共同形成达17450吨/日的处理能力,保障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同时,厨余垃圾处理能力今年年底达到1500吨/日,2021年达到2400吨/日,基本满足垃圾分类处置的需求。分类运输大幅提高,目前,全市有“四分类”专用收运车辆累计2856辆,其中,厨余垃圾专用运输车辆317辆,其他垃圾专用运输车辆2445辆,市内六区和环城四区分类收运能力大幅提高,基本满足分类收运能力。分类收集有序推进,全市建成区居民社区共投入约30万个四分类投放容器,在示范社区设置30座垃圾分类箱房,推行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到2020年底垃圾分类收集实现全覆盖。分类投放初步展开,按照示范先行、整体推进的原则,在全市建成130余个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小区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北辰区宝翠花都党建引领”“河西区谊景村撤桶并点建箱房厨余垃圾就地处理”好的经验做法,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但是目前垃圾分类工作确实存在着分类质量不高,部分社区的垃圾箱桶单一等问题,针对此问题,市城市管理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正在专项推动落实,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检查指导,督促各区做好工作,切实履行好责任。配齐源头投放设施,将源头投放设施配备情况作为近期日常考核的重点,督促各区按标准配置垃圾分类投放容器,力争到年底前,实现全市社区分类投放设施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