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公安局发布通告,自2021年1月1日起,调整全市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危化品车”)管理措施。

  新措施规定,危化品车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上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每日0至6时禁行,在其他道路上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在外环线沿线及以内区域等全市12个区域道路限制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