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册登记、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经营者入网经营……这些事项都可以迅速搞定了!

  10月19日晚,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林立军及各相关处室负责人做客由市政府办公厅、市网信办、海河传媒中心共同策划的《公仆走进直播间》特别节目——“向企业家报到”,介绍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

  企业注册登记

  一窗通!

  在天津市申报企业可以通过天津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tj.gov.cn/)办理。网上办事大厅实施统一身份认证,申请人只需在平台注册、登录后,就可以进入“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办理企业登记。在一窗通平台,为申请人准备了六个不同的办事套餐,申请人可以选择自己需要的任一套餐,同时办理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社保登记、公积金缴存登记等。在套餐之外,平台还支持营业执照寄递服务,商业银行网上预约开户。通过信息统一采集,实现一表填报。相关业务涉及的信息由平台自动共享至相关的公安、税务、社保、公积金、邮政、商业银行等部门,实现业务同步办理。整个企业开办流程只需要1个工作日,申请人足不出户可以享受营业执照快递到家。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更便捷!

  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有两个方法:

  申请人可以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现场申请,或通过市市场监管委官网“在线办事”栏目,进入“食品经营许可申请平台”网上提交申请。工作人员会在线受理,并进行书式审查、现场核查。根据申请材料和现场核查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及时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并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在天津市从事食品销售、餐饮服务活动(包括线上和线下经营)均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经营者应当符合《天津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及审查细则规定的经营条件: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等。

  餐饮服务经营者入网

  更便利!

  按照有关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想要入网经营,必须具有实体门店,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而且《食品经营许可证》上要标注“网络经营”字样,方可入网经营,而取得《食品摊贩备案证明》的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允许入网经营。

  今年,市场监管委根据复工复产帮扶需要,采取新措施为经营者提供便利。一是对已经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且计划入网经营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变更手续进行了简化;二是对新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在经营者提出入网经营申请后,直接在《食品经营许可证》上标注“网络经营”字样,大大节省了经营者的时间成本。

  此外,餐饮服务经营者在入网经营过程中如果发现第三方平台有不按照要求审查、登记经营者信息,不按要求公示或者未及时更新经营者信息的情况,也可以主动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