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巧君)昨天我市出台《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市工信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了该《措施》起草的背景。

  2018年5月,我市发布《天津市关于加快推进智能科技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津政办发〔2018〕9号),设立100亿元智能制造财政专项资金,累计支持四批项目911个,市、区两级财政支持资金36.4亿元,发挥了“四两拨千斤”作用,带动项目总投资373亿元,拉动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27%,打造了60家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推动了5000家工业企业上云。31个项目中标国家2019年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如麒麟安全可靠操作系统、中汽研工业互联网网络信任支撑平台等,共获得国家资金支持4.75亿元。8个解决方案入选国家2019年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名单,数量全国第一。

  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价和257家企业问卷调查显示,我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政策还需进一步优化完善,企业智能化改造等部分政策较为复杂分散,需进一步优化简化;机器人“先降后补”等部分政策操作性不强,有待进一步完善。此外,近年来国家和先进省市陆续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基建、新产业、新场景发展,现行政策尚未全部覆盖。

  为深化落实智能科技产业政策,加快新动能引育,大力发展智能制造,市工信局会同市委网信办、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等部门制定了该《措施》,共26条,其中5条继承延续了9号文件的相关政策;14条整合优化现行政策,拓展支持范围,统一支持标准;7条为新增政策,落实国家战略,增加5G等新型智能基础设施、区块链、智能科技应用场景等内容。

  该负责人介绍,新出台的《措施》围绕增量转型,增加人工智能、新型智能基础设施等新产业新业态的支持内容,比如对新建运营5G基站给予2万元奖励,对光网络单元、内容分发网络等新型智能基础设施建设,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另一方面,围绕存量升级,加大对企业智能化升级的支持力度,推进传统产业全方位全链条改造。比如,对企业购置先进设备进行智能化改造,将原政策中设备总投资3%至5%以及融资租赁额综合费率8%的支持比例,调整为设备总投资10%的比例,加大了支持力度。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大数据、制造业领航企业、单项冠军等领域,对国家级、市级试点示范企业(项目)分别予以支持,构建形成梯次培育、衔接跟进、合力推动的政策支持体系。比如,对于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的给予1000万元奖励,我市重点培育的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又如,对于大数据试点示范项目,国家级的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市级的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

  该《措施》坚持研用并举,一方面,坚持创新驱动,增强科技创新源头供给,如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升级为国家级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购置设备提升研发能力,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另一方面,坚持应用牵引,打造产业生态。如对人工智能、车联网、大数据、区块链、VR/AR等示范应用场景建设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