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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国资委

  为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专业作用,助力法治国资建设,促进依法监管、依法决策,天津市国资委决定公开选聘2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外聘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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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应聘律师事务所应具备的条件

  (一)在天津市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或分所(以下统称应聘律师事务所),已建立党组织;

  (二)成立5年(含)以上,有50名(含)以上执业律师(其中专职律师不少于30名);

  (三)应聘律师事务所应承诺,如获聘将组建专门法律服务团队提供服务(团队中执业10年(含)以上的律师应不少于2名,团队负责人应执业10年(含)以上),同时应承诺每周至少委派1名执业3年(含)以上的团队成员到天津市国资委坐班半天现场提供法律服务, 并承诺由团队负责人参加天津市国资委主要负责人组织的需要外聘法律顾问参加的有关会议、会谈或谈判;

  (四)应聘律师事务所或其拟组建的法律服务团队负责人应具有担任地市级(含)以上国家机关外聘法律顾问或者中央企业、中央企业二级子企业、省级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外聘(常年)法律顾问的执业经历;

  (五)应聘律师事务所及其拟组建的法律服务团队成员应未受过刑事处罚、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二、外聘法律顾问的服务事项

  (一)参与天津市国资委承办的国资监管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的调研、起草、修改、论证,参与对天津市国资委承办的国资监管规范性文件、国资国企改革政策文件的法律审核;

  (二)参与天津市国资委重大决策事项、重大行权履职行为的研究论证,并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

  (三)参与天津市国资委承担的国资监管、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涉及的重大、疑难、复杂法律问题的研究论证,并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

  (四)参与处理涉及天津市国资委的行政复议、诉讼、仲裁和非诉讼法律纠纷;

  (五)参与天津市国资委拟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的研究论证、起草、修改、审核;

  (六)参与涉及天津市国资委的重大、疑难、复杂信访事项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

  (七)协助天津市国资委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

  (八)参加天津市国资委的有关调研、会议、会谈、谈判,并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

  (九)对天津市国资委在履行出资人职责和国资监管职责过程中涉及的企业重大、疑难、复杂问题进行分析论证研判,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

  (十)为天津市国资委提供日常法律咨询;

  (十一)办理天津市国资委委托的其它法律事务。

  三、服务期限和服务费用

  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服务费用8万元/年。外聘法律顾问获聘后与天津市国资委签订服务合同,期限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续签服务合同,期限1年,考核不合格的合同到期终止。外聘法律顾问连续服务满3年或考核不合格的,天津市国资委将重新组织选聘。具体根据服务合同确定。

  四、外聘法律顾问选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有意应聘的律师事务所请将报名材料一式两份盖章并密封后,于2020年7月17日18时前送至天津市国资委政策法规处(联系人:李璐珠,电话:83607727,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0号国鑫大厦1204室)。报名材料应一次性提交,不接受后期补正。过期报名不予接受,报名材料不予退回。报名材料请对照本公告所列报名条件和后附的评分标准准备,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 报名表、法律服务团队负责人信息表、法律服务团队成员信息表(格式见附件)和应聘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 应聘律师事务所的主要内部管理制度;

  3。 应聘律师事务所制订的拟为天津市国资委提供法律服务的专项工作方案(方案应明确拟组建的法律服务团队的具体成员和每周到天津市国资委坐班的时长);

  4。 应聘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进入天津政府法治智库的证明材料(如有);

  5。 应聘律师事务所及其拟组建的法律服务团队成员担任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外聘法律顾问以及获得奖励的证明材料(如有);

  6。 应聘律师事务所及其拟组建的法律服务团队成员参与国资监管机构课题研究、政策制度起草的证明材料(如有);

  7。 应聘律师事务所及其拟组建的法律服务团队成员出版国资监管和国资国企改革相关专著、发表相关论文的证明材料(如有);

  8。 应聘律师事务所及其拟组建的法律服务团队成员主要业绩证明材料(重点是办理国资监管、国资国企改革、公司治理、企业破产重整解散等相关法律事务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事务的证明材料);

  9。 其他能够证明应聘律师事务所及其拟组建的法律服务团队成员的业务能力、服务水平和独特优势的材料;

  10。 应聘律师事务所承诺提供的优惠条件。

  应聘律师事务所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不实情况的,其报名作废。

  (二)资格审查及初选。天津市国资委外聘法律顾问选聘工作小组办公室在报名截止日期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公告所列条件,对报名的应聘律师事务所进行资格审查,报选聘工作小组组长审定后,于2020年7月24日前将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告知应聘律师事务所。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律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小组办公室在报名截止日期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初选评分标准和报名材料进行初选评分,报选聘工作小组组长审定后,将得分前4位的应聘律师事务所确定为参加竞聘的候选单位(报名应聘的律师事务所未超过4家的,进行初选评分后全部确定为候选单位),并于2020年7月27日前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告知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律师事务所。候选单位应于2020年7月29日前再提供报名材料9份(不得修改、补充内容)。

  (三)公开竞聘。选聘工作小组召开竞聘会,听取候选单位拟组建的法律服务团队负责人进行竞聘陈述,并就有关问题进行询问。选聘工作小组成员根据竞聘陈述和询问情况,同时结合报名材料,对候选单位进行评分。选聘工作小组各成员对候选单位评分的算术平均数为候选单位的竞聘得分,竞聘得分前2位的候选单位确定为建议选聘单位。

  (四)集体审议决定。选聘工作小组办公室将建议选聘单位提交天津市国资委党委扩大会和主任办公会审议,集体讨论确定拟选聘单位。拟选聘单位确定后在天津市国资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签订服务合同。

  五、监督电话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国资委党委纪检监察组:83603255

  市国资两委机关纪委:83607649

  公告地址:http://sasac.tj.gov.cn/tzgg/content_16144

   天津武清区教育系统

  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师资需求,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吸引优秀人才从教,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相关规定,经区政府批准,组织实施我区教育系统2020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共计168个,其中:高中、职校岗位19个,初中岗位38个,小学岗位66个,特殊教育学校岗位2个,幼儿园岗位43个。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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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聘方式及数量

  本次招聘教师工作采取在本市设点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计划公开招聘教师168名。

  二、招聘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2020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的人员)和社会人员。招聘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2018年、2019年、2020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能够提供派遣证或报到证)可以报考。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教学工作。

  3.30周岁以下(1989年 7月18 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4年7 月18日以后出生)。

  4。岗位要求具有天津市户口的,天津市户口迁入日期截止到2020年 7月18日,以下情况可视为具有天津市户口:本市家庭户口;本市集体户口;本市蓝印户口;天津生源在外省市高校就读,入学前具有天津市户口。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学历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等)。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专业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确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报考人员以辅修学位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辅修证书。

  7。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方案》和《招聘计划》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及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    

  8。具有良好的品行。

  9。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10。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天津市武清区教育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大学本科生、研究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的毕业生不在此次招聘范围;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在高中校、职校、初中校职位招聘范围。

  2。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人员。

  4。现役军人。

  5。武清区在职教师。

  6。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7。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人员中,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在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下,由武清区教育局统筹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报考人员从2020年7月9日开始,通过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武清公共就业服务网(www.wqggjy.com)等网站查询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址: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7月18 日9:00至7月22日17:00。

  资格审查时间:7月18日9:00至7 月23 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7 月18日9:00至 7月24日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聘用等资格(已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作废),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考人员未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报名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为3:1,未达到该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报名不能开考岗位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符合其他岗位报名条件的,接到通知后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7 月26日9:00至16:00。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与考试考务费每人45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经审核确认后,在缴费期间内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具体办理方法请拨打联系电话:022-28013603。

  (三)笔试

  笔试命题、阅卷以及考务、考场安排等工作,委托专业部门负责。笔试科目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与技能,不同学段相同学科笔试内容相同(如小学语文教师、初中语文教师、高中语文教师均统一考语文学科专业知识与技能),幼教学科加试绘画内容,试卷满分为100分。

  笔试于8月2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时间:7月30日9:00至8月1日17:00,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后,注意留存。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证件不齐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8月12日9:00,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包括:①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2018、2019、2020年毕业的能够提供派遣证或报到证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未取得报到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2020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除携带上述其他材料外还应携带在学期间成绩单);综合性大学毕业报考高中、初中岗位的人员,根据岗位要求提交学校开具的师范生证明(需加盖学校招生部门公章并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原件和复印件。②社会人员: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综合性大学毕业报考高中、初中岗位的人员,根据岗位要求提交学校开具的师范生证明(需加盖学校招生部门公章并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原件和复印件。

  注:已取得教师资格证,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暂无教师资格证的,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的文件规定执行。

  资格复审于8月18日在武清区职业教育中心报告厅(武清区源春道1号)进行,具体安排:上午8:30~11:30,直属高中校(职校)、直属初中校、镇街初中校、镇街小学校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下午14:30~17:30,直属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大王古庄镇所属小学校、王庆坨镇所属小学校、城区所属幼儿园和镇所属幼儿园岗位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资格复审材料不齐全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空额,根据用人单位需要,经批准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于8月26日9:00至8月28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并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不能下载打印。

  (五)面试

  本次面试相关工作,委托专业部门负责。面试采取说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面试内容包括说课、答辩、基本素质考查。说课内容为报考学段、学科教材,重点考查报考人员驾驭课堂教学、处理教材及语言表达能力;答辩重点考查报考人员的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基本素质重点考查报考人员钢笔字、粉笔字的书写水平以及形象、举止、仪表等,其中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加试电子琴演奏。

  各岗位说课题目于8月29 日9:00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布。

  面试于8月30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总成绩于9月7日9:00在报名网站公布,招聘工作下一阶段安排同时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进入体检人员按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缺,根据用人单位需要,经批准后在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坚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因此产生的空缺,根据用人单位需要,经批准后在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用人员在原公告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有关要求

  报考人员在办理入职前应具有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未取得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书的,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的文件规定执行。

  区教育局在规定时间收取拟聘用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进行统一审验,提供虚假证件、证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证件不齐全者不予聘用,并按违约处理。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此次招聘的教师,武清区教育局将根据工作需要,补充到我区各中小学、职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应聘人员根据各岗位的分配计划,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自择单位,5年内不得提出调动申请。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招聘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的安排。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天津市及现居住地相关防疫管理规定,参加考试相关环节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对于不遵守相关规定及要求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本次考试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请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及时下载《报考人员防疫与安全须知》,并按照防疫要求做好考前相应准备。

  招聘教师工作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经区教育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后,在公告网站发布调整信息。同时,群发短信至报考人员手机,请留意查收。

  六、招聘纪律

  此次招聘工作在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下进行,按照上级规定实行回避制度。考务工作相关人员,凡利用考务或考试工作之便,为报考人员舞弊提供便利的,取消工作资格,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违反报名、考试纪律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

  政策咨询电话:022-60911957

  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监督电话:022-82129992

  附件:天津市武清区教育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下载地址:http://dwz.date/bzRq)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泰达控股”)成立于1984年12月。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425亿元,总资产2765亿元,主要经营领域为金融、区域开发、生态环保和制造及新兴产业,拥有泰达建设、泰达城轨等26家全资公司,渤海银行、中非泰达等13家控股公司和市轨道交通集团、北科泰达等24家参股公司。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结合深化三项制度改革要求,经公司党委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所属企业(泰达集团、泰达国际、泰达市政、泰达威立雅、泰达工程科技)高级管理人员,包括2名总经理、4名副总经理。现公告如下: 

  一、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泰达集团”)成立于1994年,为泰达控股所属全资企业。泰达集团坚持以服务区域发展为己任,以新城建设及城市运营为定位,以泰达控股主力军与排头兵为使命,形成了区域开发和房地产、现代服务业两大产业平台,主营业务包括区域开发、商业地产、工业地产、住宅地产、专业固体废物管理、金融投资、物业管理、进出口贸易、高端酒店、商业运营等。 

  (一)选聘职位 

  总经理1名,全面负责公司日常运营管理。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1。选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2。基本条件 

  ⑴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具备与职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专业素养,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 

  ⑵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任职资格 

  ⑴具有3年以上大中型企业中层管理及以上岗位工作经验,5年以上区域开发及房地产、现代服务业或相关的经济、金融、法律等工作经历。 

  ⑵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⑶金融、经济、法律、企业管理类、土建类等相关专业。 

  ⑷对于特别优秀的人员,年龄、学历、任职资格可以适当放宽。 

  二、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泰达国际”)成立于2007年,为泰达控股所属全资企业。泰达国际坚持以金融控股公司为发展方向,始终立足金融主业进行金融股权整合,积极构建“全金融牌照”体系,共投资布局了8家控股参股企业,逐步形成了证券资管、银行信托、保险、投资管理和金融要素市场五大业务板块。 

  (一)选聘职位 

  副总经理1名,分管公司资本运营和战略投资工作。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1。选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2。基本条件 

  ⑴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具备与职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专业素养,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 

  ⑵具有国内外重点高校经济、金融、会计、管理、法律或理工类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留学回国人员应取得教育部相应学历学位认证)。 

  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任职资格 

  ⑴10年以上金融业相关工作经验,具有大型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金融控股公司、金融科技公司中层及以上岗位的任职经历。 

  ⑵具备金融监管部门规定的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 

  ⑶熟悉金融机构的日常经营、投融资管理、发行上市、兼并收购以及产融协同、融融协同业务,业绩突出。 

  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⑸具有金融监管机构工作经历或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经历的优先。对特别优秀的人员,年龄、学历、任职资格可适当放宽。 

  三、天津泰达市政有限公司 

  天津泰达市政有限公司(简称“泰达市政”)成立于1988年,为泰达控股所属全资企业。泰达市政主要担负着滨海新区九个区域(含天津开发区东区、西区、南港工业区、南部新兴产业区、滨海-中关村科技园、中区、一汽大众华北基地、现代产业服务园区、天津中新生态城(临海新城))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市政设施养护管理、排水运行和防汛防潮等任务。自成立以来,完成了天津开发区绝大部分区域的道路及排水工程,工程建设合格率为100%,基本形成区域路网骨架的超前配套,设施拥有及养护量居天津市各行政区之首。 

  (一)选聘职位 

  副总经理1名,分管综合管理、市政设施运营管理及安全工作。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1。选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2。基本条件 

  ⑴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具备与职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专业素养,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 

  ⑵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任职资格 

  ⑴具有2年以上大中型企业中层管理岗位工作经验,5年以上市政设施运营管理、行政管理、安全管理或相关的城市运营、项目管理等工作经历。 

  ⑵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⑶行政管理、安全管理、给排水、环境科学类、企业管理类等相关专业。 

  ⑷对于特别优秀的人员,年龄、学历、任职资格可以适当放宽。 

  四、天津泰达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 

  天津泰达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简称“泰达威立雅”)成立于2007年,为泰达控股所属控股企业。泰达威立雅负责运营天津开发区第一污水处理厂,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水处理工程集成;城市污水处理、工业废水处理、海水及苦咸水淡化处理;再生水、工业纯水、水处理设备销售;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及相关的设计、咨询、技术服务。 

  (一)选聘职位 

  副总经理1名,分管生产运行及安全工作。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1。选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2。基本条件 

  ⑴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具备与职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专业素养,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 

  ⑵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任职资格 

  ⑴具有2年以上大中型企业中层管理岗位工作经验,5年以上水处理、环境工程或相关项目管理、生态环保等工作经历。 

  ⑵中共党员。 

  ⑶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⑷环境工程、给排水、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 

  ⑸对于特别优秀的人员,年龄、学历、任职资格可以适当放宽。 

  五、天津泰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泰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泰达工程科技”)成立于2019年,为泰达控股所属控股企业。泰达工程科技是专业从事工程建设领域及科技相关产业为主的综合性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业务包括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机电工程安装 、BIM工程咨询、装配式建筑、物联网技术开发等。 

  (一)选聘职位 

  总经理1名,全面负责公司日常运营管理。 

  副总经理1名,分管公司业务拓展、技术研发、BIM技术管理工作。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1。选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2。基本条件 

  ⑴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具备与职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专业素养,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 

  ⑵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任职资格 

  1。总经理 

  ⑴具有3年以上大中型企业中层管理岗位工作经验,5年以上经济、金融、法律等相关工作经历。 

  ⑵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⑶金融、经济、法律、工程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企业管理类等相关专业。 

  ⑷对于特别优秀的人员,年龄、学历、任职资格可以适当放宽。 

  2。副总经理 

  ⑴具有2年以上大中型企业中层管理岗位工作经验,5年以上相关工程管理、软件研发、BIM技术应用等相关工作经历。 

  ⑵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⑶工程管理、建筑、结构、机电、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相关专业。 

  ⑷对于特别优秀的人员,年龄、学历、任职资格可以适当放宽。 

  六、任期及薪酬待遇 

  (一)任期。任期三年,任期期满考核合格可续聘。 

  (二)薪酬待遇。按照国企薪资指导实施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七、选聘程序 

  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核评价—考察和背景调查—确定拟聘任人选—体检—正式聘任。 

  八、报名程序及相关说明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0日至7月20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

  应聘者请登录泰达控股公司网站(www.teda.com.cn)进行报名,点击“公开选聘”,查询公告,下载报名表格,填写报名信息,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hrzhaopin@teda.com.cn。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近三年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学历学位证明(证书及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如涉及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扫描件)、相关资格证书(职称、职业资格、专业成果及重要奖励等)、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电子文件。 

  (二)相关说明 

  1。应聘者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与事实不符,公司有权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初步审查结果、面试时间及地点将通过邮件或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请应聘者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并及时查收。 

  3。公司对应聘者信息及提交的材料严格保密,不做他用,恕不退还。 

  咨询电话:022-6628.6105、 022-6628.6138

  报名入口(入口地址:http://dwz.date/bz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