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滨海新区区委、区政府印发《滨海新区班子、绩效、督查“三考合一”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整合各类考核主体、考核力量和考核项目,建立班子考核、绩效考核、督查考核“三考合一”机制,打造全链条、全过程、全要素、全生命周期的考核体系。通过改革,充分发挥考核的风向标、评分器、度量衡作用,确保中央和市、区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落地,全面提升工作效能,营造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狠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据了解,“三考合一”面向的是新区各开发区党委、管委会,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街镇工委(党委)、办事处(政府),新区各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此次改革将各单位重点工作和特色工作分解为具体可实施可操作的“工程项目”,逐项明确目标,实施精准管理、重点突破,确保真正发挥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作用。

  “三考合一”的运行模式是“1+3+3”清单管理模式。“1”就是1套考核清单,两个“3”分别是3类主体(法定机构、区级部门、街镇)和3方面工作(班子考核、业绩考核、督查考核),以一套考核清单引领3类考核对象和3类考核内容,实现考核全流程全覆盖。此外还有“季度+年度”的考核机制和“分类+分级”的工作体系。绩效考核组对法定机构、区级部门、街镇进行考核;各法定机构、区级部门、街镇围绕“三考合一”工作要求,对内设部门及下级组织进行考核,切实做到层层有责任、事事有考核、件件有落实。

  “三考合一”建立了“4+N”指标体系。“4”就是4个一级指标,按照单位类型和职责任务,分别赋予不同权重。其中,法定机构设立质量效益、改革创新、发展环境、党的建设4个一级指标;区级部门设立质量效益、改革创新、服务效能、党的建设4个一级指标;街镇设立质量效益、社会治理、服务效能、党的建设4个一级指标。“N”就是围绕4个一级指标,设立N个二级或三级考核指标,分别赋予不同的权重。指标设定应以业绩指标为主,兼顾评价指标和督查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