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无证无照小诊所的日子难过了。连日来,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对既往查处的无证行医点进行现场复查。6月15日15点40分,记者随同采访。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以前在凤园里小区查获过无证行医案件,当时没收了当事人周某的治疗椅等医疗器械。“咱今天再到那里去看看。”

  来到凤园里8号楼,在一楼最外侧有一个敞开的小门,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就这,看着像开门了。”随后,执法人员打开记录仪,撩帘进入,周某看到执法人员,立刻从椅子上站起,神色紧张。屋子墙面贴有白色瓷砖已经很破旧了,瓷砖上张贴有各种牙齿的宣传页,门口摆放两张桌子,上面有不少做牙模的印模粉。桌子旁边就是一个满是油污的灶台。

  此时,执法人员进入里屋,发现了一张治疗椅,上面摆放着各类药品器械,屋内墙面墙皮脱落,角落里放着拆卸下来“牙科门诊”牌匾。周某看此情景,忙说:“4月份回津,还没干呢。”经过执法人员详细检查发现,虽然周某多次强调没有“行医”,但在一些记录本上,却发现了去年9月至2020年1月的诊疗相关记录。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周某言辞闪烁,答非所问,现场也未能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资格证书》等资质材料。

  “按照法规,你的行为已经涉嫌无证行医,最低罚款5万元。”执法人员现场对周某进行了法律宣讲,初步认定他存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属地卫生监督所依法予以立案调查。

  据天津市卫生监督所医疗市场处负责人介绍说,自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施行以来,全市查获无证行医21件,移送非法行医涉嫌犯罪案件2件。依据法律规定,即日起无证行医将面临最低5万元罚款处罚。欢迎社会公众拨打88908890举报无证行医行为。记者 赵煜 文并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