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2020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为了做好2020年小学招生工作,根据《市教委关于做好2020年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政[2020]6号文件,结合北辰区实际,特制定北辰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提高教育质量,着力促进教育公平,扎实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严格规范招生入学工作程序,确保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
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统筹,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政府责任。坚持免试就近,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合法权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巩固免试就近入学成果,确保稳定。
三
招生办法
(一)公办小学招生实行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免试入学。适龄儿童入学,按照区教育局划定的学区片,按规定的招生时间、地点和要求办理登记入学手续。
(二)民办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招生与小学招生同时进行,对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
四
相关政策
(一)2020年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应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学校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招生时间统一在7月25日~7月26日进行。
(二)本区户籍适龄儿童依据户口本(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所属学区片小学登记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已取得不动产登记的房主,以该房屋主要产权人为主安排子女入学。学区片内每所学区房6年之内只允许户籍与之相对应的一户直系子女入学。
(三)本区“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如果因北辰政府拆迁政策发生的搬迁且未还迁的,无法实现“人户统一”,必须在户籍地所属小学办理登记手续,与登记校提出在暂住地附近学校就读,最后由教育局根据居住地周边学校实际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四)跨区“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先行统筹安排入学;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五)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津入学,其父母须已经在入学前到居住证载明的居住地学区片小学申请登记,并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1。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天津合法居所的证明;
4。居住证持有人在天津的务工就业证明(含社保,缴纳时间需到预约登记前至少一年);
5。天津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已经申请登记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在公办小学就读(生源密集学校按照积分优先安排)。
(六)华侨子女、港澳、台湾和外籍人员子女在津入学,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按照教育部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保障和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2号),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照顾政策。
(八)学校对报名适龄儿童实行登记入学,不得进行各种形式的入学考试。严禁学校一切没有收费许可的乱收费。
(九)2020年秋季入学的一年级学生,按照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以各种名目设立重点班。班容量应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杜绝大班额情况。
(十)认真落实《天津市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按时为新生建立学籍并纳入学籍系统管理。
(十一)完善小学入学通知制度。学校向新生发放的入学通知书中,应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法律意识。
五
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工作领导,确保招生工作的稳定。小学招生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社会的稳定。各小学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好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统筹协调招生工作。
(二)加强特殊教育学校的招生工作。特殊教育学校要按照特殊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的要求,深入研究和做好融合教育,积极为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提供和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北辰特教学校只接收北辰户籍的适龄儿童。
(三)认真做好招生宣传和信访工作。学校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招生文件,领会招生政策,切实做好小学招生的宣传工作。各小学应在7月13日将招生简章张贴公布,明确学校招生范围、报名手续、有关要求等。学校要设专人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妥善处理好招生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
(四)加强管理,严肃招生纪律。教育局要对招生工作进行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坚决制止各种名目乱招生、乱收费现象。禁止任何学校提前招生;禁止将学生分为重点、非重点班和举办各种形式的实验班;禁止以假借寄宿等方式,招收片外收费学生;禁止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联合形式招生;禁止学校向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收取借读费及其他任何费用。对违反规定乱招生、乱收费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要坚决予以纠正和处理。
小学招生学区划分情况
一、瑞景地区学区划分
辰昌路小学学区片:
1。龙州道与辰昌路交口以北至龙州道与辰兴路交口以南。
附近小区包括:紫瑞园、瑞盈园。
2。龙州道与辰兴路交口至辰兴路与龙泉道交口以西。
附近小区包括:瑞益园、瑞康园、富山东京花园。
3。辰兴路与龙泉道交口至龙泉道与辰昌路交口以北。
附近小区包括:津品鉴筑。
4。龙泉道与辰昌路交口以东。
附近小区包括:燕宇艺术城。
5。龙泉道与辰通路交口至瑞顺市场东端以东。
附近小区包括:瑞秀园。
6。瑞顺市场东端与辰盛路交口至辰盛路与津霸公路交口以东。
附近小区包括:井田公寓、铭仁别墅、瑞亨花园。
7。辰盛路与津霸公路交口至津霸公路与千里堤交口以北。
暖香里、梨香里、拢翠里。
8。津霸公路与千里堤交口至千里堤与辰昌路交口以南。
附近小区包括:佳安里、佳荣里、佳苑新里、佳平里、佳欣里、人民家园。
9。刘家房子村 。
10。刘园还迁房。
11。瑞宁家园。
12。天房璟悦府。
瑞景小学学区片:
1。外环线与津霸公路至外环线与龙州道交口以东。
附近小区包括:瞰景园、秋瑞家园。
2。外环线与龙州道交口至龙州道与辰昌路交口以南。
附近小区包括:翡翠城。
3。龙州道与辰昌路交口至辰昌路与龙泉道交口以西。
附近小区包括:石榴苑、枫叶苑、橄榄苑、玉兰苑。
4。辰昌路与龙泉道交口至龙泉道与辰通路交口以北。
附近小区包括:听景园、探景园、焕景园。
5。辰通路与龙泉道交口至辰通路与瑞顺市场交口以西。
附近小区包括:瑞贤园。
6。辰通路与瑞顺市场交口至瑞顺市场东端以南。
附近小区包括:瑞达里、瑞顺里。
7。瑞顺市场东端与辰盛路交口至辰盛路与津霸公路交口以西。附近小区包括:瑞通里。
8。珑著小区。
9。星河时代。
二、实验小学学区片
霞光里、旭日里、丹凤里、广厦里、顺和楼、晨辉里、教育局平房、发电楼(1-36号)、朝阳楼(1-35号)、东升里(1-11号)、新华里(4号、9号、10号、12号除外) 、都旺新城、金玺城、红郡雅苑(1-6号)、红郡大厦(1号、2号)。
三、华辰学校小学部学区片
金凤里、金鹏里、御龙湾、北辰大厦、泽天下。
四、北仓小学学区片
盛仓新苑、工农新村、瀛洲里、瀛台里、泰来南里、虎林里、拜泉里、安达里、三义村、北医楼、顺和北里、延吉东里、北仓村以及阳光卡蒂尔、盛耀华府。
五、苍园小学学区片
高峰楼 、 果园楼 、 合成楼 、 双发温泉花园 、欢颜东里 、 发电招待所、 祥和里、 二机床楼 、 运输楼、朝阳里36号楼以后(含36号楼) 、金门里、新华里4号楼 、9号楼 、10号楼 、12号楼、东升里12号楼及以后。
六、引河里小学学区片
引河里、引河北里、引河南里、仁和园、天洋公寓、荣辉里、周庄、鑫发花园、丁赵、仕名公寓、天辰公寓、富锦花园。
七、集贤里小学学区片
集贤里、集安里、饶河里、泰来东里、泰来西里、纳河里、红云新里、志和里。
八、秋怡小学学区片
秋怡家园、红荔花园、祥和园、宸欣家园、宸宜花园、淮兴园、淮盛园等秋怡保障房范围,普天里、普同里、普庆里、美阳馨苑、辽河园、绿泊庭苑,普润家园。
九、双街地区
柴楼、双街、沙庄子、西赵庄、常庄子及所属区域为模范小学学区片。其余地区为第二模范小学学区片。
十、普育北校区学区片
万科新城、都市桃源、万达新城、普康里、普祥里、田园小区、安悦园,金悦花园,天士力花园。
十一、其余小学按乡镇村划分
欧泊城划片到温家房子小学。
杨嘴还迁房划片回杨嘴小学。
旷世新城划片到普育学校。
绿境华庭配套学校未投入使用前,该小区户籍的入学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在王秦庄小学。
暖阳家园划片到杨嘴小学。
十二、新建小学划片
金侨配套小学:悦林名邸
正荣配套小学:正荣府
辰庆配套小学:辰庆家园、辰悦家园、辰欣家园
金地配套小学:金地北泽雅园、金地北润华庭、恒大恒逸华庭。(注:以上四所新建校正在积极筹办过程中,是否能准时招生以筹办结果为准)
2020年北辰区初中招生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提高教育质量,着力促进教育公平,扎实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严格规范招生入学工作程序,确保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依据(津教政〔2020〕6号)《市教委关于做好2020年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北辰区2020年初中招生实施方案。
二
招生方案
1。具有本市户籍(含蓝印户口)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全部按照对口校免试就近升学。
2。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依照《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细则(津政办发〔2016〕32号)》的相关规定登记入学。登记时需持五证“户籍证明、居住证、务工证及社保(入学登记日之前连续一年以上)、住房证明、预防接种证”等材料,由教育局统筹安置到国办中学办理登记入学手续。
3。按照市教委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平台的招生流程,各招生学校在7月10日前完成学生入学登记手续,7月15日前上报录取名册。
三
招生纪律
1。各招生学校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北辰区2020年招生工作相关意见、方案,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办法、招生时间、招生步骤规范招生,杜绝违规操作,杜绝不按统一部署、不按时间节点的招生行为。任何学校一律不得提前招生,不得与学生签订协议或作出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许诺等行为。
2。各招生学校的招生简章、宣传方案及材料须依据市、区的有关规定。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考核、测试选拔学生,新生入学必须均衡编班,不得举办或者变相举办重点班、实验班或特长班。
3。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收费公示制度,严禁收取与招生挂钩的费用,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抬高收费标准,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
北辰区中学七年级入学对口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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