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记者从“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106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目前,针对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我市先后推出4批税费优惠政策,涵盖支持疫情防控、支持物资供应、鼓励公益捐赠、支持复工复产、支持对外贸易五个方面23项政策。同时,还推出“依法延长申报纳税期限”“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切实保障发票供应”“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依法加强权益保障”等5项征管措施,为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

  市税务局总会计师朱春礼介绍,通过实施上述政策,已直接体现出政策效果的是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费、增值税减免和进项抵扣等政策,惠及企业4000余户,减轻企业资金压力超25亿元。其他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等逐步进入申报期,政策的直接效应将随征期统计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