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在第106场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王云齐介绍了市工信局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7条措施政策总体情况。

  王云齐介绍,《天津市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克服疫情影响保持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出台以后,在广大中小企业和个体商户中引起积极反映,对提升企业和商户克服疫情影响,渡难关稳发展的信心和决心,起到了重要作用。市委、市政府对把《若干措施》的各项政策宣传落实到位高度重视,市领导也多次提出明确要求。

  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以及网络进行宣传,截至目前,天津日报、经济日报、科技日报,搜狐、网易、央广网、津云、中国科技网、中国食品报网、天津市政府企业家服务处公众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政府部门网站、天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学习强国等都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报道。走进直播间进行宣传,通过接受电视台记者专访,以一问一答方式,对政策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特点等,进行了详细解读。利用“132”帮扶工作组进行宣传,制定了包括《若干措施》在内的政策汇编电子版,企业和商户可直接扫码了解相关政策。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再做好三件事,推动政策宣传向深处细处走,力争政策宣传覆盖全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组织政策涉及部门围绕政策条款进行解读,制作宣传短片,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宣传;制作一图看懂“27条”宣传图片,在新媒体平台推送宣传;制作“27条”政策“明白纸”、宣传海报,刻录政策解读光盘等,广泛发放至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让“27条”措施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向社会公布《若干措施》每项政策条款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咨询电话。让企业和商户快捷方便找到政策落实的责任部门和人员,是提高服务效率、使企业和商户尽快享受到政策的重要环节。为此,市工信局组织各市部门各区,对应《若干措施》每项政策条款的落实,编制了市相关部门咨询电话和各区咨询电话表,并于3月20日通过天津日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天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等,向社会进行广泛公布。

  建立政策落实周报制度。围绕《若干措施》每项政策的落实,特别是企业和商户能直接得到实惠的涉及税费、房租、金融、用工等方面的政策落实,建立了周报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各项政策落实成效、动态变化情况,为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推动政策落实,提供决策依据。

  加强督促检查。市工信局作为市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单位,要积极发挥牵头作用,会同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委,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各政策责任部门也要主动作为,明确职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真正发挥出政策支持企业和商户克服疫情影响、提振发展信心和决心的作用。

  在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有一些企业对自己是不是属于中小微企业还不太清楚,请您介绍一下中小微企业是如何划型界定的。”

  王云齐回答:“《若干措施》最后提到‘以上政策措施适用于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且在本市注册的中小微企业’。关于对中小微企业的界定,目前依据的就是这个文件,是2011年发布的。这个规定,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了不同的划型标准,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以及其他未列明行业等行业。这个文件,可以通过百度在网上进行搜索。同时,为方便企业查询,我们在天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smetj.cn)上发布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文件,并在网页首页推出小程序,企业也可以通过这个程序进行自测自评。如果有的企业需要咨询的,可以联系我局中小企业服务发展处,电话为60260494。”(津云新闻记者 刘畅 马扬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