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研究处理《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报告情况的报告。从报告中可以看出,我市认真研究落实执法检查报告和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梳理出45个具体问题,逐条明确目标,细化措施,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深入推动《条例》各项规定在全市有效实施。

  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打通操作环节难点堵点。我市印发“一制三化”改革2.0版事项清单,公布实行信用承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634项,涉及1421个申请材料,实现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同一事项评审要件相同。围绕条件、材料、审查要点、程序、时限等96个要素,所有事项均逐一编制全市统一的操作规程,解决受理不一致、业务标准不一致的问题。开展“不说不行、只跑一次”打造服务“金名片”活动,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设置“窗口无否决权,说不行要请示报告”桌牌,接受社会监督,实现作风整顿、效率提高。

  加快推进“政务一网通”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工作,将10个高频事项较多的部门、38个重点系统、362个高频事项接入“政务一网通”平台,目前网上实办率72%。全市64家信源单位全部接入共享天津市信息资源统一共享交换平台,支撑信用数据归集。制定天津市加快推进诚信建设行动方案,对未来三年全市诚信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天津)配合下,将存量执法信息与各类“红”“黑”名单进行比对、匹配,累计整理出联合奖惩案例27234条。

  持之以恒优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成立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推动17个市级部门共出台33个政策配套实施细则。扎实做好深化增值税改革,减税幅度19.74%。2019年累计实现减税降费730亿元,其中落实我市促进民营经济政策减免企业负担23亿元。2019年新增上市公司5家,其中民营企业4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