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青警方查处一起扰乱单位秩序案件,一男子醉酒后连续拨打110报警电话66次,占用了有限的警力资源,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正常工作秩序。最终,该男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3月5日20时许,西青开发区派出所接到一起警情,报警人自称从本市其他区域来到西青区大寺镇租房,对需要隔离14天的规定不认可,要求民警解释原因。

  民警在电话里耐心向报警人解释疫情期间相关政策,但对方一直骂骂咧咧,不听民警解释,也不提供具体居住地址,最后干脆挂断电话。

  事情到此并没有结束

  从当晚20时许直至次日凌晨3时期间,该男子反复拨打报警电话66次,然而电话接通后要么不说话、要么就说“我还问刚才那事”……该男子的行为严重干扰了正常工作秩序。

  经过民警连夜排查,于3月6日上午10时许,在大寺镇某村平房内将违法人员关某抓获。经审查,关某交代自己前一天晚上喝了大量白酒,一时兴起就“开启”了110报警拨打模式,究竟拨打了多少次电话、电话里说了什么,他自己已经完全不记得了。

  (民警在嫌疑人住处将其抓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酒醒后,关某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十分懊悔,表示一定深刻吸取教训,改过自新,不会再用自己的“任性”挑战法律的权威。    

  警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公安机关再次重申,110是老百姓的“生命线”,切勿因自己的“任性”恶意干扰110接处警民警的正常工作,损害群众的公共利益,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平安天津

  编辑:任星曈

  审核:韩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