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下午召开的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天津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路介绍了商场餐饮防控指南。

  周路介绍道,市委、市政府十分关注商贸流通业和居民生活服务业恢复营业问题。3月7日,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根据天津市疫情现状,将各区疫情等级作了新的认定,取消了高风险区、扩大了中、低风险区,也为天津市商贸服务业复工恢复营业创造了良好条件。市商务局结合商贸服务业企业复工的疫情防控需要和经营实际,在第一版指南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发布了《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商场卫生防护指南(第二版)》和《新冠肺炎流行期间餐饮行业经营服务防控指南(第二版)》,力求更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

  周路对《指南》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介绍。适用范围中,《指南》对“商场”涵盖的范围进行了明确。“商场”涵盖了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商业综合体、奥特莱斯、专业店、专卖店、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批发交易市场。

  经营场所运营管理中,对商场运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工作进行了细化。明确了企业是第一责任人,制定防护方案、层层传导压力等要求。商场内的入驻商户要承担其经营区域内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

  对控制顾客总量要求。明确了低风险区按照通道及店铺内的走道每4平方米最多容纳一名顾客的标准测算出商场的面积限流人数,中风险区按照通道及店铺内的走道每6平方米最多容纳一名顾客的标准测算出商场的面积限流人数。按照新风量人均不低于30立方米/小时测算出风量限流人数。两者相比较,取较小值确定限流人数,并在各个出入口处显著位置标明。店中店,也就是商业综合体中零售店铺,也要按照走道面积每4或6平方米最多容纳一名顾客标准计算并明示限流人数。同时,建议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商场在各出入口处安装流量控制设施。

  对实施网格化管理要求。明确了在购物区域要划分网格并安排网格员负责本网格内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要建立巡察制度,巡察人员要佩戴标志,重点做好督导员工和顾客佩戴口罩、疏导客流、防止顾客或员工聚集等工作,确保各项防护措施落实到位。

  餐饮业态管理中,明确了堂食服务要设置顾客座位点。餐桌间距不小于1米。大堂顾客应同向相坐,左右间距不小于1米,如面对面就坐,应错位相坐,两人距离不得小于1.5米。根据上述标准测算最大入店人数,并在店门口显著位置标示。不允许开设单间服务同时,强调服务员要引导顾客到座位点就餐,礼貌劝导顾客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避免产生纠纷。

  环境卫生管理中,重点提出加强通风,有新风空调系统的商场要开启新风,关闭回风;没有新风空调系统的商场必须同时开启门窗和排风系统,新风量满足人均30立方米/小时要求。商场出入口如有风幕,必须关闭。如有旋转门,应调整为平开状态,如不具备平开功能,每格每次只可通过一人。自动扶梯乘梯人员间隔要保持1米以上距离(1.2米以下儿童除外)。确需使用直梯的,乘梯人数应控制在定员的40%以下,每层电梯口加挂提示牌,电梯内明确站位点。等候电梯期间,乘梯人员要按照每人间隔1米以上进行排队。

  周路最后说道:“在此提示一下广大市民,各大商场目前在营业时间上较之以前均有所调整,请注意出行时间;商场内的教育、娱乐、影院、健身、婚庆等商户目前暂缓恢复营业;请配合商场工作人员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包括扫码进入、佩戴口罩、测量体温以及人员限流等。”

  有记者提问道:“《指南》下发后,截至目前商场(商业综合体)复工营业的情况如何,下一步需要采取哪些具体措施?”

  周路回答道,自第二版商场(商业综合体)卫生防护指南下发后,各区以本指南为依据,积极组织商场(商业综合体)做好恢复营业工作。截至3月12日,天津市近60家重点商场和商业综合体中,已有32家恢复营业。下一步,市区两级商务主管部门将共同开展工作。一方面,多途径组织市场主体认真学习防控指南,加强防控措施培训,引导其按指南要求做好复工准备工作,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另一方面,将持续跟踪各市场主体复工运行情况,帮助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同时,开展不定期抽查,对营业过程中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督促其立即整改,对拒不整改落实的要责令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