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日前制定出台《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支持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在省级层面打通互联网诊疗服务医保线上报销渠道,支持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在线咨询、在线诊疗等互联网诊疗服务,减少疫情期间患者线下实体医院就诊交叉感染风险,助力我市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从机构范围上看,纳入我市医保协议管理且获得互联网医院、互联网诊疗平台资质的实体定点医疗机构,经申请可纳入试行机构范围,发挥在线诊疗服务的独特优势,依法依规为部分常见病和慢性病参保患者提供在线复诊服务。

  从管理服务上看,医保部门将互联网诊疗服务纳入其依托的实体定点医疗机构实施统一医保协议管理,签署补充协议,并将及时公布互联网诊疗服务医保结算管理接口规范,供定点医疗机构对接后,实现医保在线报销便民功能。

  从打击欺诈骗保上看,明确定点医疗机构提供互联网诊疗服务的,应进行医保服务医师、参保患者电子实名认证;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必须全程留痕、可追溯,并按要求接入全市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实现实时在线监管。同时,医保部门将定点医疗机构互联网诊疗服务,纳入医保智能审核和医保实时监控范围,严格医疗行为和费用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维护医保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