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纪委监委和区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持“六严明、六严禁”,强化疫情防控监督工作,区纪委监委加强受理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工作要求不重视、不落实等问题。

  2。在疫情防控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不担当等问题。

  3。瞒报、谎报、漏报、迟报重要疫情信息,导致疫情蔓延等问题。

  4。不服从组织安排,违背命令、擅离职守、临阵退缩、推诿扯皮,贻误疫情防控工作等问题。

  5。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物资和资金等问题。

  6。对群众反映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问题处置不及时、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

  7。其他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二、举报方式

  区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22-12388

  举报网址:

  https://tianjin.12388.gov.cn/binhaixinqu/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暂不接待群众来访)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和提供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纪检监察机关将对举报人的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