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17时许,重庆市一居民楼发生火灾,由于小区车辆占用了消防通道,延误救援,导致火势迅速蔓延扩大。去年12月30日重庆市涪陵区火灾与12月3日辽宁沈阳火灾,均凸显了此类问题。

  近日,市消防救援总队提请政府召集规划、交通等部门,在全市集中开展消防车通道集中划线、设置标识、执法整治和巡查检查等联合行动,共打通“生命通道”1.5万条,规范消防通道9600条,对党委政府、行业部门、重点单位、村居委会和网格员等重点人群进行专题培训262次,入户发放宣传资料、挪车卡620余万份,张贴挂图通告37.5万余张,并通过制作主题微电影、隐患曝光、高频播出公益广告等形式,引导广大市民规范停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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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我市部分居民社区已利用物联网、“天眼”技防网等科技手段,对消防车道实时监控。市消防救援总队在为每辆执勤消防车配备移车器的同时,也大力推动小区物业、大型商业综合体配备移车装置,与警情联动,第一时间将堵塞消防通道的车辆快速挪移。市政府派驻16个巡查组入驻各区,将畅通消防通道作为重点督办内容,并向社会征集消防违法线索,市民可拨打96119投诉举报热线、使用微信小程序进行有奖举报。

  市消防救援总队警示广大市民,对于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采取强制拆除、清除、拖离等代履行措施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对阻碍执行任务的消防车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罚款或者行政拘留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