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老人的朋友注意了!
天津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
受益范围扩大!
从2019年12月1日起
农村困难老年人将享受同城市困难老人
一样的居家养老服务(护理)
补贴标准及专业服务
想要了解的小伙伴们
快来看看
养老服务(护理)补贴
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加快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我市全面施行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政策,根据照料等级评估确定的轻度、中度、重度照料等级,凡是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分别给予每人100元/月、200元/月、300元/月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和每人100元/月、200元/月、300元/月居家养老护理补贴。
每年一次健康管理服务
凡是在本市居住满6个月的60岁及以上老年人,包括天津户籍与非天津户籍,均可到居住地所在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每年免费享受1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
包括以下内容:
1、开展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社区医生通过问诊及老年人健康状态自评,了解其基本健康状况、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和生活自理能力等情况。
2、进行体检和辅助检查,体检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肺部、心脏、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空腹血糖、血脂、心电图,同时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增加腹部(肝胆胰脾)B超检查。
3、开展健康指导,告知老年人或其家属健康体检结果,对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患者纳入相应的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体检中发现异常的建议定期复查,开展健康生活方式、防骨质疏松、防跌倒、防意外伤害、自救等健康指导,并告知下次体检时间。
老年人助餐补贴
2019年,我市印发《关于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试行办法》,以解决高龄和失能等老年人“吃饭难”问题为重点,兼顾其他老年人助餐需求,开设老人家食堂,为老年人提供安全、方便、实惠的助餐服务,并给予高龄和失能等老年人助餐补贴。
补贴对象:
1、本市户籍80岁以上的老年人;
2、户籍60岁以上低保、低收入且照料等级为重度的老年人。
补贴标准:
1、以上老年人在自愿申请的前提下,给予每餐3元(每天午餐1次,每周5天)的助餐补贴。
注意:助餐补贴不发放现金,通过助餐价格优惠的方式体现。补贴当日使用有效,不能累积使用和转赠。
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公交
免费乘公交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二是年满65周岁以上(含65周岁)。
乘地铁打折
60周岁至69周岁乘坐地铁享受八折优惠,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乘坐地铁享受七折优惠
法律援助
1、老年人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提起诉讼的案件,各级法院应当依法优先受理、审理、执行。老年人缴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依法可以缓缴、减缴或免缴诉讼费。
2、法律援助机构、律师事务所和其他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对需要获得法律帮助的老年人应当优先提供服务;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免费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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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过了,白花花的银子就没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