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犯罪嫌疑人私设“黑电台”播放广告,近日被津南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李某与陈某自2018年起,合伙承包经营了本市一家私立医院的泌尿外科、妇科及计划生育科。为了招徕业务、改善经营,他们想利用电台广播这一渠道扩大宣传。二人雇用苏某,先后租赁位于津南、北辰、西青、武清、静海、河东等多地的小区房屋,非法安装广播电台10台,播放医疗广告。经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检测认定,这些电台均属于未经批准设置的无线电广播电台。

  津南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李某等三人私设“黑电台”,擅自使用电台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其行为构成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依法对李某、陈某、苏某提起公诉。法院判处三人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到二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5000元到10000元不等。